偶尔刷到一条视频,说“村民在河边洗衣服被认定为非法行为”。看了后,难以置信,以为是凭空杜撰的。
因为在河边洗衣服,这是自古以来都有的现象,尤其是生活在农村的人。但凡有点常识、良知尚在,不可能不让人在河边洗衣服。
但搜寻相关报道后,没想到这事居然是真的。事情发生在广西农村,当地几个村民在河边洗衣服,岸边站着两名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说,在河边洗衣服的属于违法行为,不能洗。
这个新闻得到佐证后,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老百姓们在河边洗了几千年的衣服,从来没谁说不给洗,现在怎么就违法了?竟然还要被执法,这说出来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再搜集相关报道,发现类似的事情还不是第一次。早在2017年,就有人因为在河边洗衣服被罚款了。
在河边洗衣服被罚款有没有依据?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等饮用水源内洗涤、清洗、浸泡或排放污染物。
问题是,一些河道或河流不是饮用水源,老百姓一直都在那里洗衣服,现在突然打着环保的旗号要罚款,这就不怎么说得过去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青州,推出秸秆处理费100元一亩的政策。江苏沐阳县高墟镇公然打出“一家烧火,全家坐牢”“蹲在地里点把火,拘留所里吃牢饭”的标语,把路人吓得不轻。
五千年农耕文明,五千年刀耕火种,结果自己田里的秸秆不能处理,处理还要交钱。这真是破天荒头一遭,滑天下之大稽。
更滑稽的是,缴纳了秸秆处理费的农户会收到“秸秆处理证”。啧啧,处理自己的秸秆,还要交钱办证,这需要多大的脑洞才能想出这么好的主意。
由此可见,为了所谓的“环保”,一些地方真的是绞尽脑汁,居然连消失多年的“连坐制度”都搬了出来。这些做法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办不到。
比如河南温县一工地民工因私自打井用水,被定性为“危害黄河流域水生态安全”,涉嫌违法,受到了处罚。
无独有偶,浙江、河南等多地立法处罚“过马路看手机”,最高罚款200元。同时,针对过马路看手机行为,增加了“行人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不得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这样的规定离谱吗?离谱!是谣言吗?不是!通过截图,可以看到这个新闻是正规媒体发的,真实性不容置疑。
这个规定有问题吗?没问题,因为过马路时确实有人还在低头玩手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在绿灯的前提下过马路,绿灯时过马路还有安全隐患,是不是要考虑其他问题,而不是将问题归咎于玩手机?
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要罚款,那不玩手机仅仅是低头有没有安全隐患,要不要罚款?
河边洗衣、焚烧秸秆、打井取水、房前屋后种菜、家里养鸡鸭鹅……这些几乎所有农民都做过或还在做的事,在有些地方已慢慢变成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罚款,都有钱可罚,百姓真有福,全身都是宝。
难怪有人要调侃了,说,我家有口井,我村里也有口井,我们家,哦不,我们全村都要坐牢了,完蛋了。目前空气还不要钱,等空气要钱了,那就热闹了。
17年前,国家免除了农业税,被称为数千年农业史上的创举。而近期从被热议的农管,到各种离谱的罚款,当我们还在为这些怪事愤愤不平时,走路罚款时代已悄然来临,这让我越来越怀疑到底是社会进步太快了,还是我的思想落后了。
但社会进步也好,我思想落后了也好,都不妨碍我说句话:即使百姓全身都是宝,杀鸡取卵的事也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