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偶读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其中一段儿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十分反感,倘若此话当真,我们老一辈革命者当初投身于革命事业,不计名利不计报酬,依靠坚定的理想信念,取得革命的成功,岂不成为笑谈。他们出力而未获利,有的甚至于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满腔热血换来的是革命的胜利。然而,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的更迭,在事实面前,我的观点渐渐发生动摇了,甚至于把司马迁这段儿语录,佩服得五体投地。工厂内社会上,人们为获得到各自的利益而出力,不足为奇:打工者出力换取劳动价值;经商者商品交换从中谋利;清洁工人为了环境净,宁可自身脏,出力换利养家糊口;警察维持社会治安出力于百姓,按月领取工资报酬……不胜枚举。
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力与利的关系,像是跑偏了的列车,脱离了社会发展的正常轨道:某单位招聘会笔试后面试结束,不经意间,考官的兜子里滑出来某位面试者的照片,照片滑出兜子,纯属个别现象,照片没有滑出兜子呢?普遍现象,老百姓招聘者,面试者都心知肚明:表面上严肃的面试,实质上只不过是一场以力换利各取所需的闹剧罢了。各式各样的社会潜规则,出力与获利之间的默契平衡,更是令人眼花缭乱瞠目结舌:贪官升官以钱——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出力,奉献上司,升官后以权弄钱,悠然自在;出力获利相机行事各显其能,女贪官肉体零部件出力,高级宾馆与领导缠缠绵绵,手法娴熟技术精湛,也不失为手段高超啊;无房居住的住房困难户,政府帮助解决公租房,无疑是好事儿一桩,具体施行,明白费三万五千块钱,当权者口口声声为民解忧,行动上来而不往非礼也,住户出力获利沾沾自喜,三万五千块钱,划得来,房子住上是真的;单位合同制招工,每个人价钱也是三万五千块钱,就连有的单位下岗职工,由于某些原因,去单位添张表格开个介绍信,也得送管事儿的几百至一千块钱。获利者占便宜笑容满面,出力者也习以为常,自我解嘲:如今这年头儿,办事儿哪有不花钱的道理,谁让咱求到人家了,花钱出力也不吃亏。既然双方出力获利者都不吃亏,那亏让谁吃了呢?电视上,长春一位模范共产党员吴雅琴,道出了实情: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如果我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为老百姓办实事儿,老百姓不骂我,骂的是共产党。谁吃亏呀?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