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多次指着我的脸子慷慨陈词,看你可怜!背个破包到处跑不容易,我才发善心如何如何帮你,你怎么能做白眼狼!说实话看在是客户的份上,次次忍过!当然我以为这是人生攻击。
且不论我有做白眼狼的选择权,正如她有要做“大善人”的权利一样。
大街上,全世界背破包的人多了去,塑料包,布包,皮包,纸包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还有那边背马包,驴包,猫包等等大价钱之包的人;我这款兵不厌诈的黑色已经生了毛边的背包怎么就能引起了这位善人的关注和怜悯的?就撩发了什么不可遏止的善心呢?我想我肯定是拥有倾国倾城容颜的,或者说拥有万人爱戴的气质的,否则就算是说破了大天,也不能清楚解释这个被大善人在渺茫宇宙里一眼挑中的“幸运”呀!
我是个卖饮料谋生存的俗人。那么高尚的大善人,完全可以每天在水滴什么筹上捐献无私爱心,何必要与我这底层人民纠缠,还让你这“善行”落不得美名和善终,弄得个恼羞成怒,实在是大大地不上算。
我想说的是,我一直尊重客户,从工作上来说,客户是我的衣食父母,我没有道理讨厌。我不能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这有悖我的职业操守。当然,前提是那些值得我尊重的客户。
生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生意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活动。
肯定有基于情谊为始的生意,而绝大部分的生意终究是遵循经济规律的,否则便不能称作生意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生意肯定是耍流氓。
做生意赚钱天经地义,但把抢钱不成说得这么清新脱俗我也是有醉。
互惠互利的生意,我何德何能让人舍身为我?为我这个俗人去违背经济规律?初期以情义始的生意,中途必定以盈利为主线覆盖着情谊的外衣。如果以情谊为主线覆盖盈利的外衣,这生意注定是耍流氓,注定要破败的。当然,这是我在破败中总结出来的东西,生意是破败了,情谊自然是稀烂了。
毕竟一个人,特别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绝不可能在方方面面都极其富裕,缺失是人不可或缺的东西。人以为我可怜很正常,毕竟每个人的感知绝不相通且千差万别。而且人以我为可怜,是他的自由;我自己也觉着自己有时候是可怜的,但我会记得爱自己,譬如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我完全不介意别人如何可怜我,不如说我介意与否,可怜都在,确切地说,可怜是别人的,我管不着。
那一次她又对我愤怒成又鸟时,我且不惯她了,爱怎样怎样!拉黑的一瞬间顿觉如夏天喝了雪水般畅快!很明显,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被公司骂了个狗血淋头,也好,公司骂一次,好过被这类“被优越感膨胀得像猪虚泡”的物种长期侮辱。
可怜可憎是相互的。
我自以为的快乐和自由在别人眼里是可怜,我自以为的善良正直在别人眼里连屁也不是。别人眼里我是个什么鸟样,一不能在生意上对我有什么帮助,二不能在精神上对我有什么益处,我自然就不能放弃做个自以为是的人,这是我对自己能做得的快乐事情之一。
实际上,我还是乐于背着双肩包到处奔波,毕竟能有机会看到不同的烟火人生。
我很懒,别人是否可怜?我无权过问也懒得过问。他愿意承受可怜就有承受可怜的理由。虽然他或她为他们的可怜找了无数个虚浮的理由,那是他们的选择,关我个球事。
知其可奈何却偏偏称“安之若命,知其不可奈何”。
人就该为自己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否则,世界这么酷,自己这么可怜,不找理由,怎么活。
最近,我喜欢余秀华有一阵子了,我若能如她一样洒脱,想必该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曾经琴棋书画诗酒花,如今柴米油盐酱醋茶。
我是条咸鱼,即使不做最咸的那条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