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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雯:在我生命中

  • 作者:美文苑
  • 来源: 原创
  • 发表于2021-09-13 19: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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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在一个热带岛国读的大学,我至今还记得那里和城市交融的茂密雨林。雨林浓绿发黑,层层叠叠,像是个幽暗、封闭、自成一体的神秘空间。我仿佛还能闻到雨林散发的气味,尤其在雨后,各种纠缠着生长的植物在一个密不透风的溽热空间里散发出来的气味,与溶解了各种腐烂果实和昆虫尸体的红褐色泥土的气味混合起来,那气味是热烈蒸腾的,但又有一股奇特的腐朽气息。和雨林幽深、封闭的空间相毗邻的是一座现代都市的各种典型景观:商业区、金融区、高档住宅、地铁、飞机场和大魔怪似的无奇不有的购物中心。

      那时候,我把节余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书和唱片。我只买昂贵的正版唱片,常去买唱片的地方是乌节路的HMV大厦。在那里,二楼(或许是三楼)铺着厚厚的、带菱形花朵图案的蓝色地毯,阔大的空间被分成古典音乐、爵士乐、古典摇滚乐三个不同区域。爵士乐的区域是一个单独围起来的圆形玻璃厅。嵌入墙壁的木架上陈列着一张张唱片,有些地方悬挂着镶框的海报,黑白的、褪色泛黄的海报上是那些赫赫有名的演奏家和歌手。他们无比投入地倾身于乐器,仿佛倾情于爱人。我总是待在古典摇滚乐和爵士乐的区域。因为人流几乎都集中在一楼的流行音乐大厅,二楼的整个楼层都异常安静,像是被遗忘的、属于过去的一个地方。就是在那里,某天我拿起一张甲壳虫乐队的唱片《橡皮灵魂》试听。我把它塞进播放器,戴上耳机,然后听到了那首歌——《在我生命中》。歌中间仿佛大键琴演奏的一段独奏音乐突然让我想起很多过去的事,那种轻盈而略带花哨的巴洛克式音色像灵巧的舞步回旋,一下子展示出音乐与时间共通的特质,这样的音乐本身仿佛就是人类的青年时代。同时,它在我脑海里具象为一片空地:阳光泼洒在上面,淡金色的光点摇荡,令人微微目眩。我不知道它是哪里,是小学校操场的一片地方,还是我家房顶平台的一角,或者仅仅是过去我经过的某一处林间空地?那是一首很简单、年轻的歌。但这一串极其和谐、甜蜜的音符,就像一阵风忽地穿过我的记忆,把我生命里很多不相关的时空片段如落叶飞尘般吹起来。

      醉

      我出生在一个县城里的某局委家属院。住在那里的每户人家至少都有两个孩子。院子里的孩子分成几个群,年龄相近的孩子们在一起玩儿。我们总是跑到街上去玩儿,那时候街上没什么车,但经常尘土飞扬。街灯稀稀拉拉,晚饭后,街上都是半黑暗的,所以我们经常玩儿的游戏是捉迷藏。有时候你走到路灯下,也未必能看清一个人的脸。那时候的灯因为瓦数太低而非常昏暗,无论是路灯,还是居民家里的灯泡。现在想来,每家人的窗户里就像点着一个大号的黄色蜡烛,一些烛光从窗户里流溢出来,暗淡而温暖。我记得那些灰色的老式瓦房,边角还有翘起的飞檐。大孩子们几乎都擅长爬树,他们先爬上树,再从树上跳去房顶。我童年时的冬天比现在的冬天冷,屋檐上常常结着半尺长的锥形冰柱。冰雪之后的晴天,太阳总是特别亮,阳光照在细细的冰柱上,散发出水晶般炫目的光。有的老人就坐在自家屋檐下晒暖儿,冰柱融化的水在他们眼前“滴滴答答”地落下。

      那时没有暖气或空调,为了御寒,每户人家的正屋里都放着一个煤炉。夜里,煤炉底下封上口、不让它正常燃烧,上面压着烧水壶。这样,早上起来的时候,壶里温的水就是一家人盥洗用的热水。我不知道当时是怎么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的,但我从未听说过有邻居因为屋里的煤炉而中毒。那个煤炉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冬天,它几乎成了孩子们活动的中心。我们在靠近它的地方写作业,以免手脚被冻僵。休闲的时候也围在煤炉旁边,边取暖边嗑瓜子。有时候,我们拿开妈妈压在上面的烧水壶,把红薯粉条放在上面烤。它会膨胀、发白,吃起来脆脆的,有一点儿炸米花的口感。那是我们最初自制的零食。

      在这个大院子的瓦房里,我生活到十岁。我母亲是个热情慷慨的人,我们家总有很多亲戚来走访,过年时更是热闹。亲戚里的很多长辈,当年那些抱着我坐在他们腿上、肩头的人,现在已经离世了。当年挤坐在沙发上说说笑笑或是害羞不语的年轻姑娘们,那些我叫她们表姐、小姨或姑姑的人,现在也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妇人。就是在这个房子里,某一年春节,我喝醉了。那时候有一种饮料叫“小香槟”,我并不知道它是含有一点儿酒精的,平时妈妈只允许我喝一杯。但那天,我们有两桌客人,妈妈忙着做菜、招呼客人,没有注意到我坐在那些年轻姑娘们中间,一杯一杯地不停喝着甜饮料。后来,有人注意到我有点儿异常的时候,我大概已经喝下了一瓶“小香槟”。然后,我的动作失去了平衡,感到一种身不由己的飘飘然,却又觉得很快乐。后来,哥哥把我抱起来,我那时候大概只有七岁,像一个小包裹。他一边发笑,一边说些责怪我的话,把我抱到妈妈为我铺好的小床上。我记得我躺在小床上,仍然处在一种异常的快乐中。那些可爱的表姐、姑姑们都走过来看我,她们花一般的年轻的脸围在我周围,关切的眼睛盯着我。从她们的谈话中,我听说自己“喝醉”了,但我觉得我又是清醒的,只是仿佛被一朵云托浮着,让我微微晕眩、想发笑。我想出去继续和她们坐在一起,那些年轻的姑娘、慈爱的长辈、淳朴的乡下亲戚,我都很喜欢,我担心就在自己被强迫躺在床上的时候,筵席散了、他们离开了。最后,我就在这种想要笑出声的幸福里、这种怕欢聚散场、别人离去的顾虑中睡着了。

      断虹

      在我的长辈亲戚里,有一位姨父长得最慈眉善目。他也确实人如其貌,是个非常慈爱、正派的人。我父亲天性幽默,喜欢讲笑话,但他很孩子气,不仅爱抬杠,喝酒也常喝到大醉,而我的姨父却温和、克制。我父亲酒瘾上来,很少有人能劝得住,但他唯独听姨父的,像是爱耍闹的孩子碰到了真让他服气的大哥。我想,当时在我的心里,姨父大概是一个理想的父亲形象。

      其实我那位姨妈并非我的亲姨妈,她是我妈妈的表姐,但她和姨父都有种慈爱的魅力,以至于我们和他们非常亲近。姨父在机关里工作,所以姨妈有时在城里和他一起住,到了春夏农忙的时候,她就回乡下老家,他们在那里还有地,姨妈会照顾她的田地和果树。暑假时候,我的哥哥和姐姐都可以去姨妈乡下的家里住几天,只有我不能去,因为我年纪太小,不能照顾自己。每一个暑假,我都会期待,然后期待落空。常常某一天我醒来,发现他们已经走了,只有我和父亲母亲留在家里。我会大哭一场,而妈妈安抚我的方法往往是带我到街上去,买我爱吃的东西。

      但是有一年,我们听说姨父病倒了。我想,他那时候大概还不到六十岁。我父母说姨父瘫痪在床,姨妈把他接回乡下老家照顾了。那是我第一次听说“瘫痪”这种疾病。有一天,我们一家去乡下看他们。我看到高大的姨父双目紧闭,躺在一张十分简陋的小床上。也许“简陋”只是我的错误印象,因为他乡下家里的一切在我看来无不是简陋的,和他城里的家完全不一样:院墙是简陋的、窗棂是简陋的、墙壁是简陋的,家具摆设也都是简陋的,整个家都简陋而冷清……躺在床上的姨父看起来非常瘦小,身形像是和我同龄的九岁的孩子。我听到姨妈在对我妈妈低声哭诉,说姨父瘦了四十多斤……我才发觉我对姨父体型变化的印象并不是错误的。他的确缩小了,也就是他们说的“病得失形”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也不敢去看躺在床上的、变小了的姨父。那是我对“病”的初次感受:它是个冷酷而又有耐心的巨兽,正在慢慢吃掉我的姨父。

      大概半年多后,隆冬时候,我们听说姨父死了。父亲找了一辆大面包车,我们全家都坐车去乡下参加姨父的葬礼。我们在车上,都不谈关于姨妈和姨父的事,父亲忙着给司机指路。就在姨父的村庄出现在一条村路的尽头时,我突然看到在村庄的上空浮着半条彩虹。我想到这是一座桥,要把我慈爱的姨父接去天上了。我想到他的魂魄会沿着这座桥离开,他的肉身(在那简陋的床上变小、枯萎的肉身)会被埋葬或焚烧。我想到我此后再也见不到姨父慈爱的模样,他不会再坐在我们家的小方桌前和我父亲喝酒,不会再亲切地叫我的小名,而往后我去了他们县城的家里,他不会到处忙着给我找些糖果和玩具出来……我突然大哭起来,任怎样的劝说、安慰都止不住,直到我们的车开进那村庄、那个院子——那里挤满了来参加葬礼的人,停放着黑色的棺木,搭着白布的灵棚。

      从那以后,我知道我熟悉的长辈包括我的双亲迟早都会一个个沿着那半条彩虹桥离开,那死亡之桥仿佛最后寓示着人梦幻般的一生。我会被留在这里,留在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城镇里、大地上,体会那无可安慰的失去和孤独。

      白T恤

      初中时代是我人生中最愉快的一段时光。那时候,我有很多时间,这些时间我用来去树林里散步,读小说,在我家平房顶上的露台看月亮……我读司汤达、屠格涅夫的古典小说,也读波德莱尔、叶芝、埃利蒂斯的现代诗。

      初一时,我有了一个特殊的朋友。她那么清秀,气质脱俗。我想我起初爱上了她。因为在我还未和她结交的时候,我感到了痛苦和焦灼,而当我发现她也想与我结交并且我们最终成为朋友后,我感到了强烈的、如愿以偿的幸福。那不是爱又是什么呢?奇特的是,我们俩都有个哥哥,而我们都好奇彼此的哥哥。我想,她的哥哥一定和她一样气质不俗。而她告诉我,她也曾这么想,因此在见到我哥哥之前,就已经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一个雨天,上午快放学的时候,我注意到班里有人在低声议论什么。这小小的声浪从靠窗坐的同学那里开始,慢慢推向教室的另一边。后来,很多同学都在朝窗外看,我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发现在教室外面,背对着我们,有个年轻男人站在栏杆前。他右手拿着一把雨伞,站得笔挺舒展,一看就不是缩脑耷肩的中学男生。从后面看,他的发型也很好看,有点儿像童安格那种三七分的发型,总之,那是精心修剪过的发型,而不是像我的男同学们那种毛糙的乱发。这个人穿了一件白T恤衫和石磨蓝牛仔裤。他那件白色T恤衫不是一般的圆领T恤,而是有领子的,我后来才知道那种T恤衫叫马球衫。在阴雨连绵的灰暗背景里,他那么干净、明朗、清俊,像是从电影里或是港台歌曲的MTV里走出来的人。他的身影吸引了班里所有人的目光,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骚动。下课了,我那美丽的朋友跑过来说,她哥哥来给她送伞了,要不要一起走。我说不用了,我哥哥一会儿也会来接我的。实际上,我还未从某种震动里恢复,没法和他们一起走。

      她哥哥和我哥哥的年龄也差不多,大约都比我们年长十岁。我哥哥那时也爱穿白T恤和牛仔裤,留着类似于齐秦的稍长些的发型。如果我哥哥来接我,同样会引起班里的骚动,女同学会忍不住偷看,男同学会自惭形秽……也许在别的女孩儿眼里,我哥哥的身影就和我朋友哥哥的身影一样迷人,一样叫人难以忘记。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传闻说初三年级最漂亮的女孩儿曾去我哥哥上班的地方找他、追求他。

      后来,我又见过朋友的哥哥两三次,但他再也没有那个雨天给我的印象那么鲜明、强烈。再后来,我得知这个好看而沉默寡言的男人是有病的,而这病缘于一场恋爱。他从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军人变成了一个连接收单位都没有的可耻罪犯,精神受了刺激。病不发作的时候,他就是那天给妹妹送雨伞的人,是走在街上会让女人们注目的男人;而犯病的时候,他会把家里的电视机、玻璃砸碎,会自残……他的病时好时坏,却从未被治愈。听说家人硬给他娶了一个老婆,但他们很快就离婚了,他的老婆带给他的伤害远大于抚慰。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我三十二岁的时候,距离初一时第一次看到他已经二十年。我在街上看到的是个早衰的中年人:他的沉静变成了呆滞,他的腼腆变成了迟钝,他曾经秀美的面容破旧蒙尘……他完完全全是一个被毁掉了的人。

      又有很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但记忆的神奇正在于它完全不为现实所改变,即便我后来目睹了他被毁掉的样子,他三十年前留在我记忆里的身影仍然完好无损。每当我想到好看的、穿白T恤的年轻男人,浮现在我脑海里的就是那个雨天看到的朋友哥哥的背影,那样清爽,挺拔,闪闪发光。

      异乡

      从北京起飞,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飞行,我降落在一个像豪华酒店一样的机场。那里播放着柔曼的轻音乐,不知从哪里传来汩汩的流水声,到处是叶片肥厚、浓绿的植物和兰花,而且这些植物都是真的。我们被带到机场大厅外的一个地方。从自动玻璃门里走出去,外面一股潮湿的热浪袭来,空气里夹杂着某种浓郁的味道,我后来知道那就是雨林的气味,是热带独有的气味。

      我坐进一辆白色的大巴车,车里又像机场大厅里一样冷了。慢慢地,我会习惯这种感觉:你从冷水般的空调房、大厅或车里出来,迎面扑来的就是混杂着强烈的植物和阳光味道的热浪,但很快,你又会从热浪中猛地掉进另一个冰冷的空间……大巴车一尘不染,行驶得也过于平稳,仿佛鱼在游动,最后把我们带到一个黑暗幽深的地方。我之所以感到“黑暗幽深”,是因为车子后来在雨林中行驶,除了路边低矮、昏黄的灯柱洒在路面上的一点儿光亮,两边都是黑沉沉的巨树。大巴最后在一栋白房子前停下来,它长长的门廊里灯光明净,有人在门廊中央的入口处等着……那是一栋宽大的白房子,有着细长高挑的黑色木窗,我就在那里住下来。这种房子在新加坡被称为“黑白屋”,是殖民地时期的建筑,它的色调和样式看起来都很朴素,却有种深藏不露的庄严、优雅。后来,我到了波士顿,发现很多民居就是这种样式。

      所有封闭空间里空调都开得很冷,走到过道上又是窒闷、潮热的。一楼的走廊上到处是高大的盆栽绿植,它们的叶子绿得发亮,有一种蜡质,像是假的。后来我知道热带的植物都有这么一种绚烂到几乎不真实的面貌。我们的白房子周围也围绕着茂密的雨林植物:爬满青苔的大树、蟒蛇一般缠在树上的开着鲜红花朵的野藤……公寓里每天早上有人来收我们换洗的衣服,下午晚些时候,当我们从学校回到宿舍,会发现已经洗干净、烫得平平整整的衣服被放在我们各自的小床上。洗衣的多半是马来妇女,她们头发上裹着头巾,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从洗衣房机器的隆隆噪声中、熨斗喷出的湿重的蒸汽里,不时传出她们的欢声笑语,似乎她们非常快乐、自在。前台的接线员是个深肤色的印度男孩儿,没有工作的时候,他就坐在那里看书。我第一次发现皮肤黑的男人也可以这样好看。

      餐厅的饭菜总是不合胃口,但餐厅里打饭的老伯很有意思,他还有个年轻助手。下午三四点钟,他俩在厨房里炒菜的时候会大音量地放着邓丽君的歌曲。我们在学习室里都能隐隐约约听到,有时其中还夹杂着老伯情感充沛的高声合唱。老伯和我在家乡见过的老伯完全不一样,我无法想象我的任何一个头发白了的伯伯会像他那样一边做饭一边高唱邓丽君。那个男孩子也不像任何的中国男孩子,他看起来没什么心思或犹疑,也不显得自卑或骄傲。当他开心,他便咧开嘴笑,笑得那么敞亮,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他是典型的新加坡或马来西亚的男孩子,他们的表情、举动都很单纯,好像的确是晒了更多的阳光。

      住在那白房子里的半年是我思乡病最重的时候,那所被雨林包围的白房子的气息就成了最“异乡”的气息。那股浓稠的草木气味,夜晚从周围雨林里传出的各种幽微难辨的声音,长长的回廊里终夜亮着的、清亮而孤寂的灯光,那些凝脂般清凉滑腻的清晨、琥珀色的仿佛瑰丽梦境的黄昏……我后来听到邓丽君的歌,都会觉得那声音是属于东南亚的,是和那栋白房子、湿重的海洋和雨林气息相得益彰的。在当时,她的声音是异乡的,现在,她的声音成了乡音。

      可笑的爱

      人在某个年纪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追求者。有的人只是淡淡地掠过,有的人你不愿提及,有的人你并不喜欢却因某个特殊的情境也在你记忆里留下了痕迹,有的人你记住了因为他感动过你,有的人你也喜欢却无法爱他……大学时候那些感情仿佛都是纠缠不清的,就像我生活的那个城市湿热的空气,混杂而暧昧。至于我自己,总是倾身向前一步然后赶紧退缩两步。我想那是因为我当时并不懂得自己要什么,只是懂得自己不要什么。

      刚到岛国不久,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在当地工作的年轻男人。他大约比我大六七岁。在我最想家的那半年里,他周末常来看我,带我熟悉这城市,去某个地方吃他所说的接近家乡风味的食物。大一(也许是大二)的圣诞节假期,他说他在公司抽奖抽到了去吉隆坡和马六甲的双人游,邀我同去。我没有想太多,因为我一直把他当成大哥哥,没有想到一起旅游时可能面对的种种尴尬。但在路途中,我开始体会到这种尴尬,因为同行的人把我们当成男女朋友。到了吉隆坡酒店,前台只给了我们一把房间的钥匙。我很惊讶,接待的当地导游说“双人游”都是两人住一个房间啊。他问导游可不可以增加一个房间,导游说酒店的房间都订满了。到了房间里,我看到两张挨得很近的床。他自责说没有提前问清楚房间的事。到了夜里,我说这两张床靠这么近,我没法睡。他说如果我不放心,他就去浴室里睡。他走进浴室,用浴巾把浴缸擦干净,就躺在里面睡了。旅游的三个夜晚,他每晚都会抱着被子睡在浴缸里。无论对他还是对我,那想必都是很糟糕的旅行经历。他是个长相很端正、值得信赖的男人,但我始终无法喜欢他。他那种纯粹的理工男思维,有时让我觉得沉闷。就像我之后又遇到的另一位中国学长,他细心、体贴、勤快,你很难找到一个明显的缺点,但他的性格、言谈举止里就是没有能够打动你的地方。

      有一次,我们一群学生去一个外岛上度周末。那个岛和新加坡本岛完全不同,覆盖着茂密的原始雨林,拇指般巨大的黑蚂蚁一队队地总在搬运落在地上的腐烂水果。靠近海滩有些零星的木屋租给到岛上度假的人,而岛上的大部分地方是封闭起来的,听说被用作军队野外训练的地方。晚饭后,我们到沙滩上玩儿。有人散步聊天,有人唱歌,还有人捡到了海星……对面就是圣淘沙岛。天黑以后,我们这边几乎是漆黑的,而对面灯火通明,像一个璀璨的水晶球。海滩离度假屋很近,只需要走上一条阶梯小径。我一个人走回去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我停下来,看到一个男孩儿从我身后沿着台阶走过来。我下午在破冰活动中见过他,对他有印象,他很友好、爱笑,有一双挺温柔的眼睛。他后来对我说,当他激动的时候,说话会有点儿口吃,走路也会有点儿失去平衡……

      他和我不在同一所大学。这里的两所大学几乎刚好位于岛的两端。有一段时间,他常常夜里坐很久的巴士穿越大半个新加坡岛,到我住的岛的另一端来。他从来不会冒失地跑到宿舍,而是在宿舍旁边的一个加油站那里给我打电话。我们宿舍附近有一个二十四小时开放的食阁,他来了我就从宿舍里出来,和他一起走到那里吃个宵夜。我们喜欢吃的是蘸咖喱汁儿的印度煎饼、马来烤沙爹,然后再吃一碗芒果冰或红豆冰。我们总是聊天、吃东西,不谈恋爱。也可能他一开始说起过,但我说我还不想谈恋爱,然后他就不再提起。直到我大学毕业,从那个学生宿舍搬走以后,我们仍在这种略大于友情但又绝非恋爱的关系中纠缠了两年。他会带他的朋友到我和其他女孩儿合租的公寓里玩儿。有时我们也会去他们那里玩儿。那时大家都是单身,周末一起烧菜、喝酒,常常喝到半夜。每当他喝了酒,他就更不太说话。我眼见他变得越来越沉默、阴郁,而我什么也做不了,只希望他不要再为我虚掷光阴。我后来曾想为什么我一直抗拒他呢?我想到那可能并非他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我那时心里的矛盾从来不是要不要简单地谈一场恋爱,而是自己能否接受婚姻。对我来说,去爱,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如果爱,那就要真的投入,那就等于允诺嫁给一个人,不能再随便抽身离场。而他还是这样一个青涩的、会因为痛苦而酗酒、激动时候会口吃的男孩子。

      大三时,因为帮一位教授作数据分析,我认识了一位新加坡学长。那时他在作他的研究生论文,我们时常在老师的办公室或计算机房遇见。他喜欢听歌,我也喜欢听歌,我们偶尔会一起谈论喜欢的歌星和电台正在热播的那些歌。他给我推荐了一些他觉得好听的歌,后来还带我去几家二手唱片店淘老唱片。他看起来既阳光又沉稳,身上那股自然而然的大哥哥风度是那个青涩的中国男孩儿所没有的。有一天,我和他说起在电视里看到李泉给范晓萱制作的新专辑《我要我们在一起》,觉得风格很特别,想去买一张,但唱片行还没货。一个周末,我正在计算机房里做功课,他跑进来,诡秘地笑着,从背包里拿出一张唱片放在我面前……他就是这么一种风格。那个中国男孩儿可能会倾其所有送给你一瓶昂贵的香水,但它并不是你需要的。而他会去找到你喜欢的一个小东西,在你疲倦的时候买一杯奶茶给你,在你沮丧的时候陪你聊天,让你开心点儿。

      那天我们一群人去唱卡拉OK。我中途去洗手间回来时,他一个人坐在包房外面的沙发上,可能因为喝了酒,神情看起来和平常不太一样。我问他怎么不进去唱歌,他说等你一起唱啊。当我要从他身边走过去时,他突然调皮地伸出腿做出要把我绊倒的样子,然后用方言说了句什么,大概是他祖籍的广东潮州的方言。这时碰巧一个马来西亚女孩儿开门走出来听到,她拍着手大笑起来。他红着脸立即起身进房间了。我问那女孩儿学长刚说的方言是什么意思,她说:“学长说你是漂亮女人啊,他喜欢你。”

      接下来的那个寒假我回国了,我在国内的时候,他有时打电话到我家里。电话里,他用那种自然亲热的态度说很想念我,盼望我尽快回去。就在我从广州机场准备飞新加坡时,我的证件丢失了。这导致我在国内滞留了很久。在这大半年里,我在广东的哥哥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又在郑州朋友家住了段时间,最后又回到家乡……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难、越来越稀疏。而在国内的这段时间,我和一位高中同学见面频繁起来。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通信。当我见到他,我发现他和信里那个人是一致的。我想或许真存在缘分这种东西,一个丢失证件的小事故,让你和有的人走散了,和另一个人走到了一起。但也可能真正的原因是那个写信的人一直就在我心里。这里面似乎有宿命般的象征:我最终选择了那个会写信的人,毕竟,我是一个对文字敏感、会被它打动的人。

      加油站

      大学时,我有一次在英文电台听到一首歌叫Vincent,我一下子爱上了那首歌和那个声音。我跑去HMV,买了我所能找到的美国民谣歌手DonMcLean的唯一一张唱片。唱片外封的画面中是一条荒漠中的公路,公路旁边有个巨大的加油站招牌。那个加油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被落日余晖涂染成粉红的荒漠中,它是一个奇特的存在——它仿佛和周围的荒漠融为一体,又仿佛一个孤独的太空站。到了美国以后,我在旅行途中见到各个地方的各种加油站,但它们几乎都有我在那张唱片封面上看到的加油站的粗犷、孤独气质,它的确是最美国的风景。

      事情的发展的确如我之前的想象:我一旦决定去爱,就走进了婚姻。婚后很久,我们都没有要孩子,原因在于我的拒绝。就像当初我对于是否恋爱犹豫不决一样,我对于是否要孩子也犹豫不决。我觉得这是过于重大的责任:在你的生命中,增加了这么一个人,你可能会把他/她看得比你自己的生命还珍贵,无论出了什么差错,结果可能是你一辈子都无法愈合的痛苦;而如果一切顺利、不出差错,最终结果也不过是他/她独立生活、离你越来越远。我不知道这样沉重的爱,这样的一种关系,我是否承受得了。

      在婚后两个人的自由生活里,我们家成了丈夫的同事和朋友们的聚集地。他在美国的同事绝大多数是欧洲人,也有几个亚洲人:日本人、韩国人,他们都是科学工作者。欧洲人放荡不羁,他们喜欢吃喝、恋爱随意,无论男女都烟酒不忌,总在喝酒、谈话的间歇跑去阳台或院子里抽烟。有时候他们也显得刻薄傲慢,尤其当他们评价美国人的穿着和饮食时。他们见面都要亲热地拥抱或贴面。每一次,当那些欧洲或拉美女孩儿拥抱我丈夫、贴他的脸,我都看到他的脸微微发红。而我很快对这一套礼节轻车熟路,并且喜欢上了一边以一种随意轻狂的姿势站着喝酒,一边用嘲讽的口吻说些刻薄的玩笑话。有时玩到兴起,会有人突然拿过吉他来弹(几乎每个男人都会弹吉他),然后大家一起唱歌,唱得都是耳熟能详的老歌,譬如甲壳虫乐队的HeyJude,列侬的Imagine,齐柏林飞艇乐队的StairwaytoHeaven……这些歌的神奇在于,它们显得既古老又年轻。但我始终不习惯抽烟。偶尔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会试着拿出一根女士烟,有时模仿在某部法国老电影(譬如《祖与占》)里看到的很酷地抽着烟的女主角,有时回想着丈夫实验室里的某个意大利女孩儿的动作,就那么抽起来,感到非常放松、好玩儿,似乎内在的某个束缚突然打开了,可以暂时不管不顾、为所欲为了。但我从没享受过香烟本身,只是享受抽烟的姿势。所以,我常常把烟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就熄灭扔掉了。

      有个女孩儿有一头美丽的浅棕卷发,但她把头发染成乌黑,每天早上,她都要花半个小时的时间把头发全部夹直。每当我说羡慕她的卷发,她都表示想要和我换我的东方式直发。她爱抽烟,看起来吊儿郎当,似乎一直在换男朋友,但她在实验室干活儿又卖力得很,还曾经在烹饪比赛中获奖。如果你喜欢哪道菜,她会认真地把菜谱写在短信息里发给你,一步步写得无比清晰,像实验步骤。一个看起来憨直的意大利男人,声称意大利女人是全世界最可爱、最美丽的女人。当我们揶揄地提到意大利女人的宿敌法国女人时,他抱着头假装痛苦地大声说:“那些装腔作势、冷酷无情的女人?去看看我们意大利的女人,多么真实、多么热情!”他给人的感觉是希望所有人都去欣赏、追求他们意大利的女人。这是西方男人和中国男人很不同的地方,他们喜欢别人也欣赏、夸赞自己国家的女人,为此骄傲。

      很特别的是那个英俊儒雅的韩国医生。他钢琴弹得很好,也熟悉流行音乐。有时候我们谈起读过的书,我发现他竟也读过很多小说。这个十分文艺的人,同时是个严格的基督徒。他很少谈及宗教,但从片言只语里,你能看出他的严格和虔诚。后来,我们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过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一个普通人难以承受的灾难。就是在那个灾难之后,他皈依了宗教。知道这件事以后,我叫丈夫更经常地邀他来家里玩儿。对于经历过这样痛苦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给他多一点儿友情的温暖。他每次到我们家拜访,都会带着鲜花、蛋糕或冰淇淋。如果你提到喜欢哪种口味的蛋糕,他一定会记住,下次就带来那种口味的蛋糕。他喜欢到厨房里来帮忙做点儿什么,洗水果、分蛋糕或者摆放餐具,他都做得一丝不苟。有时,即使他不在厨房,当你需要一点儿帮助时抬眼望一下,他总会第一个发现,似乎他一直在关注着。但这个感情极其丰富、细腻的人,他身上同时具有一种无比强大、严苛的约束力,来自他的性格、他的宗教。我想到无论他面临多强的感情冲击,如果它不符合他的道德,他最终都会把它掐死、让它熄灭,即便为此承受巨大的痛苦……这个人无疑是个现成的小说人物。

      我丈夫是个温柔、大度的男人。在我们一起生活的很多年里,他对我宠爱、忍让,我们很少发生争执。但因为要不要孩子的问题,我们之间出现了某种紧张状态,谈及这个问题时常常陷入冷战。那一天,我们开车去某个地方,在高速公路上,又开始了争执。我似乎说了与其在这方面无法达成共识那就不如离婚这样的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可怕,他说分开不如死亡,然后瞬间把车速从六十英里提到一百英里以上……

      我们之前的那种生活到我怀孕以后就终止了。我变得很懒,不愿再在家里接待朋友。有了孩子以后,我们的朋友圈完全更换了一个群体,变成了孩子玩伴儿的父母。父母们都没有不良嗜好,我们在一起不抽烟、不过量饮酒,更不会唱摇滚歌曲。我知道生命中的又一个章节翻过去了。

      新生命

      儿子半岁以后,我常常开车带他外出。印象中,我们俩总是在车上。我喜欢边开车边听歌,听温和些的古典摇滚乐或民谣。到了公园,我把车停好,把童车从后备厢拿出来,再把他从车上抱下来,安置在童车里,推着他在公园里有树荫的路上来来回回地走。在我周围有很多我这样的女人,推着孩子四处漫游的女人,从大树间筛落的阳光的斑点在她们身上、她们推的车上跳动着,她们面带微笑,看起来幸福,也有那么一点儿疲倦。还有一些大孩子在附近的儿童游戏场地奔跑、呼喊。很快,我的孩子长大了,也加入到他们中间,一起奔跑、呼喊……

      两岁的时候,他已经会自己挑选唱片。在路上,他最喜欢听的是甲壳虫乐队的唱片,而在唱片曲目里,他喜欢的歌也是我爱听的那几首:《昨天》《米雪儿》《在我生命中》……我后来发现,我喜欢的音乐他一般都喜欢,包括完全不可能和幼童口味产生关联的爵士乐。他听到它们的感觉似乎它们并非陌生的、第一次听到的音乐,而是某种原本就沉睡在他的意识深处的旋律,他只是突然辨认出它们。在这个幼童的聆听和感知里,我的基因在发挥作用,这是一件神奇的事。我想,等他长到十几岁,他大概会和我一样,在某一天置身于某个地方听着音乐,突然地被一段乐曲打动。生命就是这样循环着……我们的车在行驶,如果路程足够远,他会在歌声中睡着。

      我仍然不时听到那首歌——《在我生命中》。和第一次听到它一样,过去的气息还是会飞尘般扑面而来,往事的叶片仍像在风中翻飞。只不过,那些落叶更加年代久远了,就像车子往前开去,身后的风景离你越来越远。身后的风景,就像歌里唱的,是那些逝去的人和事,有些是你不可能忘记、会不时停下来回想的东西。但这个在车里熟睡的男孩儿,他注定就是我“爱得更多”的人。爱是会变的,当新的爱发生,它就又是一种全新的情感。因此,爱是永恒而崭新的。而前面是什么呢?家、安歇、生命的终点?

      对于我自己的生命,我直觉有两种可能:我可能会在五十岁以前死去,而如果我能安然活到五十岁,那我将会很长寿,至少会活到八十岁以后。即便活到八十岁,我也已经走完了重要的那一半。想到这一点,并不会伤感,只是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多的时间、那么多的人与事就在歌声中流逝了,在车子不断的行进中,在孩子的安睡和成长中。

      并不那么伤感,甚至还感到一丝安恬。感谢生活。

      【张惠雯,作家,现居美国波士顿。主要著作有小说集《在南方》《两次相遇》等。】

    【审核人:站长】

        标题:张惠雯:在我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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