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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书山路漫漫

  • 作者:曹鑫华
  • 来源: 手机原创
  • 发表于2023-11-27 2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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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不经意间成了日常必不可少的习惯;一种没有缘由的喜欢。

      工作之余,偶尔斟一杯清茶,随意打开一本书。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他人的纷扰、没有窗外市井的喧闹与繁华;静静地坐着、懒散的坐着;时光都跟着慢下来,内心往往感觉到微妙。那是来自指尖触碰纸张,似游离在梦幻中碰撞出的世界。

      今年颇热衷于余华的小说,读了余华一系列作品,从《活着》《第七天》《往事如烟》《在细雨中呼喊》,再到《鲜血梅花》。读书的兴致正高,恰逢此时,在老家一个闲置的屋子里发现一本《穆斯林的葬礼》,它安静的躺在角落里。像是盼了许久,盼着有一天与它的有缘人相约。它的书皮四角已有磨痕,纸张泛黄,想必主人也不想丢弃它。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如获至宝一样带回家。

      再次读《穆斯林的葬礼》,竟然是时隔20年的一个冬日的夜晚。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呀,自己从少年到青年,在到中年,匆匆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生活里的自己亦如那书皮磨平了棱角,透着斑驳。读着品着就像是在一个长长的梦中醒来……

      年幼上学的时候,自己也很喜欢读书。最兴奋的是开学的第一天,把一摞摞课本,从办公室搬运到教室,在发放到每个同学的课桌上。拿到语文课本的那一刻,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像是盼了许久未见面的朋友。伴着指尖的翻动,一股淡淡的纸墨香传来,弥漫在整个教室,滋润着那颗对知识渴望的幼小心灵。那样的时光,那样的喜好一直保持到职中毕业。现在回忆起来,心中还有一丝的留恋与欣喜。

      那个年月,毕业也就意味着没有书读了,日子略显得失落与苦闷了些。最难忘的是去远方打工的日子。白天工作,到了晚上,昏黄的灯光悠闲地洒下来,窗帘缓缓落下,脑中的思绪万千,凭借着当初上学时,老师讲解文章的方法,开始自学《汉语言文学知识》。闲暇时间也会读一些名著,就是在那个时候读的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那段日子虽然忙碌着,确使人感到充实和满足,读书抚平了自己失学的忧伤,是岁月里一段难得的快乐时光。

      岁月尝尝磨平了棱角,生活的琐碎慢慢的让人忘却一些东西,它也会无情的带走自己读书的喜好,一带走就是好多年。再次接触书竟是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开始的。那是孩子上小学五年级的一次家长会,她的一位英语翟老师说:“……哪怕你不懂英语,这本书倒着拿,你也要给孩子做一个榜样……”至今不忘这位老师说的话,很是感谢这位老师,自己为了孩子拾起了读书的喜好,孩子耳濡目染也喜欢上了读书。

      人面临生活里的鸡零狗碎,一地鸡毛的日常,情绪跌宕起伏,往往改变不了现状和其他的一些事情,唯有改变一颗面对生活的心态。人总要找点儿喜欢做的事情,自己觉得读书可以成为生活的‘佐料’,能给人力量,在前行的道路上更好的支撑自己。它像是纷繁世界里播种的一片静好;像晚风吹过的湖水,荡起的一片涟漪,透着雅与静;像是毗邻在人生之路的灵魂空间里盛开的文字之花。

    【审核人:凌木千雪】

        标题:金秋:书山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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