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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波: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中的血色与血性

  • 作者:林翠华
  • 来源: 原创
  • 发表于2023-07-25 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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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本书,一条奔腾不息的情感之河。吉林作家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蕴藏着生命的图腾,它容纳着人间的悲喜,草原的图腾,让人在感受历史与激情跌宕的故事外,我们又深感作品中蕴含着哲学、生态、艺术与诗意等。其实在阅读这篇小说是一段艰苦卓绝的旅程,让人心力交瘁。不是因为每一篇篇幅的长短,而是由于作者的叙述给阅读带来了巨大挑战。但正因为是挑战自我式的阅读,我更感觉作者把历史变化和现实气息诗意地表达出来,显示了作者为草原抒写的自觉和驾驭小说文本的雄心。

      不难看出《血色草原》的作者王怀宇的内心足够强大者。因为能驾驭如此大容量的小说文本至少要博学多才,从而在创作过程中怡然抑或热烈,回忆地自行消化,然后将其作为储备,助长心灵的拔节与怒放。在阅读这部作品的过程中,我反复称量该书以上所述的艺术特点和精神价值,脑海里反复出现一个文学无法避让的两个词语——血色、血性。

      在《血色草原》中“血性”与“血色”的渲染,是一种反映物象本真的一种真实表达。米兰·昆德拉在论述小说的使命时是这样评价穆齐尔和布洛赫的,他们“给小说安上了极大的使命感”,“他们深信小说具有巨大的综合力量,它可以将诗歌、幻想、哲学、警句和散文糅合成一体。这种糅合,目的也就是要重新对人类的命运有一个整体性观察”。在《血色草原》中亦有这样“使命感”与“糅合”的核心内容,亦抒写得波澜壮阔,令人震撼,为之惊艳。这些内涵随着文本的渗透、延伸、拓展,不断地将人性的光亮与晦暗、讴歌与诘难、温润与粗粝、体恤与挑剔、隐忍与张扬等进行揭示。不断地向着时代、历史和人性的深处开拓,给人意外而又在情理之中。在近代百年史中更加凸显了人类的生存场景与生存方式的演变,从而发现这方水土的历史形成与繁衍的轨迹,这些也正是东北民族文化有迹可循的坚实佐证。

      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社长,兼任中国小说学会副会长、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吴义勤这样评价:王怀宇确实是一个在当代某种程度上被低估了的大作家,他的很多中短篇小说写得非常好,除了常被提到的《女孩》《平安县的长跑冠军》和《公鸡大红》,他的《制造威信》《小鸟在歌唱》《叔恩浩荡》等作品也都堪称经典,近年其长篇小说尤其带给我们以冲击和惊喜。我在阅读了他由作家出版社近期推出的《血色草原》之后,很受震撼,并认为这是一部对中国当代文学艺术贡献度很高的小说,也是我近几年读到的艺术品位非常高、艺术风格极独特、极有大作品气象的长篇小说之一。第八、九届茅盾文学奖评委王春林说“整部小说贯穿着这种磅礴的气势,也弥漫着命运的深沉悲壮,彰显了悲悯的情怀和面对命运的不屈不挠。毫无疑问,《血色草原》是东北草原的风俗画卷,是强者基因的血性史诗”。著名学者王尧评价说:“在风景画与风俗画的交织中,性格迥异的人物和栩栩如生的动物则是作家想象和展开自我的一种存在。《血色草原》重构人与自然关系,是诗和哲学”。

      诚然,作家有意淡化的时代背景,从而更加彰显出东北草原的文化意义。《血色草原》,以蕴含着血性、暴戾、剽悍、生命、激情等复杂意味相交织的“血色”为草原的文化性格赋形。王怀宇说:“作品还书写了人类情感生活的位移、人类竞争方式的演化,以及东北草原深沉而凝重的多民族原生态的强者基因,更是书写了强者基因力量给后代人们带来的潜在希望……同时也在呼唤着生态文明,呼唤着日益萎缩的东北草原,呼唤着不断远去的霍林河水和早已溃散的草原狼群……”作为一名文学创作者,王怀宇作品对生命的关注表现出常人难以企及的清醒、深刻。

      我与王怀宇是同乡,也熟悉东北草原的属性,王怀宇用血色来定位草原不仅仅是印象,也可能是历史促成的,更可能是他在酝酿作品中发现并渐渐认定的。在巨大的时空背景下,我不得不说“血色草原”意蕴深厚,书写的是所有生灵的共同命运。草原不仅有“血色”的狼群狼牙,还有“血色”的鱼群鱼骨,更有“血色”的人群人事。这样的血色蔓延在特定的东北草原,不仅仅充满了血腥、充满了杀戮。同时,用这样的渲染更寄寓为草原人同草原狼一样都是具有“血性”和“血气”,渗透着无处不在的形而上的意味,这也是作者对这片草原的生命延续和希望的一种表达。这就是法国心理大师雅克·拉康提出的“小说的最高境界已经不是单纯的“塑造人物形象”,而是要找到自律自洽的“镜像自我”的这个概念。

      二

      《血色草原》的文化元素与“乡愁因素”一脉相承。18世纪德国浪漫派诗人诺瓦利斯说:“哲学就是怀着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其实,与哲学密切相关的文学艺术也是如此。乡愁意识带来的生命活力、活性元素的象征意义和镜像自我的鲜亮的红色足以吸引人眼球,不得不说这是一部装得下作者全部感受的小说,是一部用自己的方式同世界对话的小说、也是对乡愁回望的小说,是一种探寻有宽度和厚度的“可能性”书写。它的独特之处是绝无仅有的,作家描写“汉族人的草原”是有特殊地域性、别样性,文学性、历史性、更有闯关东汉人后裔的代表性。与端木蕻良的《科尔沁旗草原》、乌兰巴干的《草原风火》以及姜戎的《狼图腾》完全不同,《血色草原》全然刷新了我们对于汉民族民族性的因袭观念。”

      作家东西在《故乡的伤害成就作家》中说:“凡是有故乡的作家,往往都会被贴上故乡的标签,比如绍兴之于鲁迅,凤凰之于沈从文,美国密西西比州拉斐特县之于威廉·福克纳,哥伦比亚北部小镇阿拉卡塔卡之于加西亚·马尔克斯,而王怀宇的,一定是草原,一定是他精神原乡的东北草原。

      事实上,中外文学史上的许多作家,他们的写作往往都是从自己的故乡和童年出发的,王怀宇也不列外。他在创作《血色草原》源于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给他讲述着草原的故事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豺狼”的景象。这让他幼小的心灵总是充满着无穷神秘感和巨大的生命力,这些也都呈现在他的这部作品中,可见《血色草原》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酝酿了。正如他在创作谈“我那遥远的血色草原”中说道“一晃二十几年过去了,我虽然一直没有动笔去写,但是,要写一部关于东北汉人草原的长篇小说这件事已悄然成了我内心深处的一个巨大情结。”“我为什么要写《血色草原》?不仅是因为我对童年印象中的草原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感,更是因为我对现实中渐渐远去的草原的一种焦虑和痛心。”“我一直没有忘记我的草原。活生生现实总是让我回想起草原上那些英雄和弱民……”

      这样直白的表达,却是一种隐喻乡愁的释放,似有一种“才上眉头,却上心头”之感。如此隐喻达到读者深深回味的“反刍感”,是因为作者提供了一个垂直的深度。将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现实,分解为表象与本质。这样,我们在表达一个事物的时候可以同时表达其所隐喻的事物,在叙述人间的时候,可以同时涉及镜像与景象的相互衬托与对照,使得《血色草原》提升到哲学的高度。

      另一方面,当单向度的记忆色调弥散开来。在唤醒我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遮蔽了其他应有的色彩。原始印象中,草原本是绿色居多,但《血色草原》并非郁郁葱葱,而多是用红色来形容草原的颜色。比如文本中有这样的描写,“处处是红色的血肉、红色的狼牙、红色的枯草和红色的泥土……草原风掀起一拨又一拨的浩荡草浪时,总能让人联想到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那也分明就是汹涌着的红色肉浪”。这段精彩的描写就是这部作品的基调。这些文字,渐渐地由平远转化为深邃、彻悟,进而传达出一位作家与草原、乡愁、自然、生命的深刻、深情对话。也呈现了全书的主要色调,这些色调的铺展,就呈现出外部世界与人群、生存的大背景,也暗示这是一种能量之外的颜色,是一种用自然的自由投射,来展示融入生命的宏图。

      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生灵的“人化”的是具有丰富的交互性的。这是一种对大自然生动而沉静的书写,是一种自在自为的精神舒缓的抒发,是一种充满了善待自然、敬畏生物的思想和情感的提纯。在《血色草原》的很多篇幅里,我们感悟人物和动物都是主角,这样的叙述很少见,我开始不是很理解,但读完几遍后,答案跃然纸上。作家秉持的世界观即血色草原就是一片天人合一、万物同生共存的土地,一切都不是人来控制,是由大自然来主宰,这更符合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在自然中,人不是唯一,唯一的是全体生灵的生存与繁衍,作家甚至像对待人物一样写出了这些动物和植物的曲折命运。也成为其笔下一个具有空间隐喻意义的独特意象。

      在王怀宇眼里,血色草原是一片天人合一、万物共生共存的土地与后来草原生态遭到侵蚀、形成了凋敝景况形成鲜明对照,令人感慨。我们不难发现,这种非特定关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整体性视野却一直贯穿其中,其作品也具有了“生态文学”的品格。而我们与自然万物同为大地之子,有责任和义务去聆听和感受它们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空间,这个节点就是王氏家族一家在王耀祖的带领下逃离塔头滩,迅速进入了城市和现代。也是作品写得最为动人、最具冲击力和感染力的部分。

      在《血色草原》中,我们静静地,探寻在用灵魂所能照明的世界里。草原或动或静,都以它的温存与博大印证着生命的生生不息。在文本中有这样的描写:“初秋的草原,处处草香浓郁。各种各样的蒿草都成熟了,有开花的,也有不开花的;有带豆荚的,还有带芒刺的。最常见的蒿草有柳叶蒿、小叶章、星星草、节骨草、止血草、山马兰和百里香等,还有我们常见的蒲公英、狼毒花、白头葱、苦马豆、歪头菜、车轱辘菜等等。”这些植物的融入,让小说展示了草原上尽情绽放着的“生态美”,如此表达让读者有如鸟瞰这般绚烂的自然地貌,作品在写人写事的同时,将自然风貌紧密联系,又这般在自然贴合中相互依存,汇集成多元一体的叙事风格,在这茫茫起伏碧波荡漾,四野茫茫的草原上;不仅有湛蓝的天空、沁人心脾的幽香,还有着原始的宁静和安详,成为无数人向往的诗和远方的画卷徐徐展开。

      再有,怎样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了一部小说的艺术走向。作家试图用想象的方式复原那片“血色草原”。一方面,小说展示的仿佛是一个让你既熟悉又陌生的草原,其主体是自然和人性本身。也就是说,作家想表现的是生命的史诗、自然的史诗、人性的史诗,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幅画卷里衬托出另一种美——“精神之美”。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这种精神审美关系,其中对幸福的理解已经上升到了精神审美的层面,他笔下的小说人物身上多有对这种幸福观的体现。文中是这样描写的“经常单独到草原上冥想的我还真发现了一个好玩地方——鸡爪壕外大西边有一大片格外碧绿的青草地。翠绿翠绿的青草每年都长得那么生动、那么迷人,绝对是我梦中最好的青草地。我还梦想着能有那么一天,我领着心爱的胡小慧单独来到这里,这里一定会成为我和胡小慧的幸福乐园。只有胡小慧才会真正领略到这片青草地的美好。那时,我们会在这块美丽的青草地上尽情奔跑,跑累了我们就四脚朝天地躺在这片芳香的青草地上,我们放声歌唱,我们大口呼吸……这里还奇迹般地长着一棵老黄榆树,神秘而清净;这里虽危险,但浪漫。这里有风有雨,有悠悠飘过的白云;这里有蜂有蝶,有悄悄开放的花朵;这里有鸟叫有蛙鸣,还有远处惬意游走的牛羊们的轻声呼唤……这片神奇的青草地就像是为了见证我和胡小慧的相亲相爱而刻意存在着、一直等候着!这里的空旷和荒凉也不同,这里的空旷是为两个人进行准备的空旷,荒凉也是为了谢绝第三者干扰而特制的荒凉……”

      人文生态美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与审美客体的自然界相统一的生态价值美。在上段文本里就蕴藉着一种氤氲气息,一种精神和诉求,一种生态的镜像,融入其中,让小说中的胡小慧深深扎在“我”与读者心中,侧面写活了胡小慧,也让“我”在小说中的位置发生了变化,我在自然中,暗恋也在自然中,和那些花儿一样在自然中等待爱的发生。唯其情景交融,令人向往。其实,这就是闯入戏剧性的本质。闯入人心的那些风景只是背景,胡小慧才是风景之后的生态大背景。

      三

      长篇小说在选准题材与确定框架之后,人物尤其是主人公塑造刻画的成功与否,决定着小说的成败。比如《血色草原》中祖母杨树花、胡老五、王耀祖、王龙飞、胡小慧等等人物融合在自然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动物的天性和人的个性之中,不仅向人们有声有色讲述了前现代草原瑰丽雄壮的生命图景,也无可避免地续写了草原传统文明在历史潮流席卷下面临肢解、衰退、转型和重生的历程,作家王怀宇巧用“深描”来刻画塑形。所谓“深描”既指叙述的视角、立场与情感,同时也指作者在写人叙事时,更注重探讨和展示人物的外在行为背后的意识、动机、心理活动和精神诉求。人物在故事中活了,一个个生动的形象就脱颖而出。

      由此可见,在深层次上,作品蕴含着一种隐秘的情感。这种情感就是——血性。因为,草原的领地与动物的领地一样,只有强生强壮才能统治领地,成为这部作品里集中的审美重心所在。出于英雄叙事的主旨,小说以男性角色为中心。祖父王得强患有残疾,仍执意要强,凭着超人毅力成为骑手,可是眼看着胡老五当众与巨型狗鱼搏斗并征服之,夺回“草原红鹰”称号,也只能叹息地将家族复兴的希望寄托在后人身上。到了父亲这代,王耀祖虽有健壮体魄,但只好读书,竞技上笨拙,在实力上还欠一些火候。在王家与胡家比高下的背景下,他曾被祖父寄予厚望,但最终也没有为王家挣回门面而令祖父所望,其实父亲并不是一个窝囊废形象,用事实证明他仍然无愧于一个血色草原的儿子。塔头滩草原的英雄气概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之中。正是带着这种英雄气概,他才能凭借孤单之身在城市奋斗打拼并收获成功。

      无论是王耀祖,还是王龙飞,他们内心深处都怀念着草原,他们的身上流淌着草原人的血脉和血性,草原上的女人属于强者的,尤其是美丽的女人一定属于强者。在这近乎原始的状态下作者把这里做以深刻的描写是给读者以草原与自然的属性。而直至延伸为在自然的属性下,《血色草原》重新塑造了“从来不怕困难,更能直面残酷的物竞天择。”汉人在草原上的形象,塑造了一系列塔头滩人特立独行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血脉贲张的英雄形象,即使在抗日战争中,他们也发挥出了神威,捍卫了一片草原人的尊严。

      在女性形象中,祖母杨树花尤为重要。祖母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她是草原上唯一一位敢于反叛草原伦理的女人,她不愿嫁给拥有胜利的强者胡老五,宁愿嫁给身体残疾的祖父,因为这里有她所追寻的爱情。在她身上,同样充满着英雄气概。当然,在英雄气概的表现方式上,她不同于祖父,她更多地是呈现英雄精神的毅力和坚韧。祖父和祖母堪称一对相互映衬、相互补充的英雄形象,祖父表现了英雄之阳刚和不屈,祖母表现了英雄之阴柔和睿智。这一对形象的塑造,使得血色草原的英雄精神得到更为完整的诠释。

      在文本中有一个小细节写得特别精彩。这完全是一种感情充沛的激情之笔,年少的“我”内心里对漂亮胡小慧的暗恋也是这篇小说言情中无羁的表达——“她一定会是未来草原上最好男人的小媳妇”,为了“讨得”胡小慧的欢心,“我”曾经一门心思地想要得到一只活着的雄云雀,而“我一直没能把装上一只漂亮雄云雀的精美笼子献给心爱的小慧,这一定是我少年时代最大的一件憾事,就如同塔头滩上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如此爱而不得的描写,毫无疑问构成了《血色草原》中最动人的篇章之一。

      《血色草原》中对于王氏家族的描写,始终贯穿着一条与文化有关的线索,这些与强者叙事双线并存共进,共同生成了塔头滩社会生态的结构。此外,《血色草原》还在“家族”和“生命”之间拓展新意,从生命意识的家族史拓展到超越家族的生命史。固然,中短篇《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已经表现出生命意识,但其以生命意识始,却落脚在家族,正如“家族之疫”这一命名所显示的那样,它们当时即被认为是以生命视角写家族史。《血色草原》则不同,它也是从生命意识始,却没有封闭在家族里,而是以家族为切入口打开了更广大的生命视界。这个更广大的新视界中,有公鸡、山雀、黄狗、花猫、青草、芦苇、野花等一众动植物生灵与人生活在一起的生命史,更有祖父王大铁拐、祖母杨树花、胡小慧、胡老五、老胡五奶、胡二勇子、父亲王大笨、王龙飞、二叔、老叔、二姑、老姑、赵干巴、季大鼻涕、季春红、宋踮脚、老胡二宝子、王老黑、胡赛虎、马兰花等家族内外众人一段一段的生命史。这些用长短不同篇幅描述的众生故事,之所以称之为生命史,而不是社会生活史,一是他们大都有与草原动植物生灵交缠在一起的生活过程,生命的强弱与两性关系往往在与动植物的关系中折射出来。

      令人感兴趣的是,作为小说的另一个独特之处,是对生命强者和弱者的辩证表达。除了对王老黑、胡赛虎、胡老五、胡二勇子等几位真正强者英勇行为的正面书写,还有对一群弱民的书写。在对强者的描写中,我们也发现了强者沟通弱民的妥协线路。首先是在未成为塔头滩公认的强者之前,这些人谁又不是弱民?王老黑在胡赛虎面前有技不如人的弱势,直到胡赛虎死去之后才得以扭转。其次是到最后,塔头滩的生命强者胡二勇子被破坏草原的势力判刑沉湖而死,资深英雄胡老五则跳湖自杀,实质上表明了他们最终谁都逃避不了某种弱民的命运。

      在黑格尔对部分与整体关系的辩证论述中,将自然作为绝对精神辩证运动的第二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指出人类不可同自然割裂开来。《血色草原》中蕴含的生态思想即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密不可分。比如作品中,对东北方言做了创造性转化与运用,比如民俗、民谣、民歌等的大批量的出现,丰满了小说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动植物的关系。比如,描写了渔猎、农耕、冬捕、游牧、萨满神、二人转等东北草原的地域知识和民间风俗,以及渔猎文化与农耕文化的融合,草原的日常禁忌与原始族规等内容,充满着文化纵深感和历史厚重感。在描写苦难、艰辛、斗争的同时,也描写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微妙关系。除主要书写了野狼和大鱼之外,还书写了狗、猫、猪、马、牛、羊、鸡、鸟、花、草等众多生灵,都充满了情义,处处显示生活的本色,充满着生态与人文,故土情怀的至真。

      米兰·昆德拉曾说:“小说的精神是延续性。每部作品都是对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着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的确,真正的文学性是一种系统性的生成,它不只是或语言或结构等的单一置备,而是多要素的融合建构的整体面貌和内在品质。毋庸置疑,王怀宇从写作技巧的难度、展示人物内心的深度和给读者造成情感震撼的强度而言,我认为《血色草原》是王怀宇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作品,也是东北草原文学的代表作。

      写到这里,许多问题再一次浮现在读者的眼中,比如写现代文明的后部分的深度就会与前面的前现代文明形成很大的差距,造成用力不均的现象。当然,作家王怀宇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避开了表面的重逢和话旧,而是巧妙地用胡小慧等人物的今非昔比来诠释草原上前现代文明的衰落。但面这样的现实,还要忠于理想,小说中的“我”有接受现实的勇气,这些都隐映着王氏家族后人欲想在这片草原上重新崛起的雄心。正如读者所期盼的,我们从这些特质中读出了这片草原和这片土地的希望仍在延续,将读者的精神体验摆渡到另一重世界。

      我们在《血色草原》跌宕起伏的故事中渐渐平静了下来。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是下一个时代的开始,《血色草原》故事并没有真正的结束,作者的伏笔要留住人类精神的故乡才能让血脉和血性继续,大草原上的生存法则和那些不能以遗忘的历史仍会在这片血色草原上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这些重置必然重构人与自然关系。王怀宇能够把眼光放到最远处,或许是作家的写作初衷和创作的深层意义所在,我想这也是文学的意义和普世价值所在。王怀宇拥有这样的胸襟,其作品才充盈着宇宙与星空,更会溢满了自然与生命的本真。

      后记:写到最后,我感觉很释然,也很疲惫。关于《血色草原》的评论已经有很多了,我与众多评者观点接近或一致,也有新的发现与认知,当然还会有更多的未知未能挖掘出来的深义。不得不说,挖掘王怀宇这部内涵丰富的长篇小说我非常吃力,我只能如此迁就自己目前的认知。正如著名评论家胡平所说,无论如何,《血色草原》都是一部厚重的作品,不可复制。或许,时间是检验作品成色的试金石,《血色草原》的评价还要交给时间,交给广大读者,更要交给给予王怀宇生命源泉的那片草原。

      杜波: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吉林省作家协会报告文学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绿野》文学季刊主编、白城作家协会代主席。作品散见于《诗刊》《作家报》《中国作家网》《渤海风》《吉林日报》《重庆作家》,诗歌作品被译成英文、蒙文、朝文等。

    【审核人:站长】

        标题:杜波: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中的血色与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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