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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教研室(四十六)

  • 作者:艾特
  • 来源: 电脑原创
  • 发表于2024-11-01 1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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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头脑的人,往往就得跟着潮流跑,对错都不知道,哭了半天还不知道谁死了!头脑简单的、甚至心术不正的人,往往就愿意攀名附会,傍名牌、抱大腿,这样显得稳当牢靠!

      1997年3月11日,笔者的《攀名附会当休矣》在《天津青年报》新视角专栏发表。

      如今经商做买卖,有一种世俗的潮流,即攀名附会。所谓攀名附会,是指自家经营的商品名气不好、质量不佳,亮出真的招牌,恐难赢得消费者。于是便投机取巧、沽名钓誉,蒙骗顾客。

      君不见,卖西点、巧克力攀起士林之名;卖元宵、月饼攀桂顺斋之名;卖冷饮、冷食攀红星之名……拉大旗做虎皮,假冒伪劣竟然成了畅销品。更有甚者,干脆把摊点大大方方摆在名厂名店门前,倒也获得更大的可信度,正应了“背靠大树好乘凉”这句老话。

      此情此景常相伴,亦能够熟视无睹。界定其为侵权行为,败坏了名家声誉实不为过,无奈理直气不壮,这些名家似腰杆不硬,对其竟束手无策,忍无可忍时顶多在门前贴一张说明式的字条:本店概不出摊售货。如此应对之策显得苍白无力,从某种意义上说纵容了那些人,所以怪现象能形成潮流也就不足为怪了。

      市场经济无疑应是法制经济,对不法行为理应坚决纠正,还公理、秩序于社会,让非理、侵权无处行,攀名附会当休矣。

      有这么一些人,他们貌似“公私分明”账算得很清,表现在“公家的用着丝毫不心疼,自家的必须精打细算”。1997年3月20日,笔者的《权是因为它姓“公”》在《大明电机报》发表。

      在《今晚报》(2月11日)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随着城市居民家庭电话的增多,近年来兴起了电话拜年。但个别人放着自己家的电话不打,专门利用在单位值班的机会,用公家电话拜年没完没了,有的人甚至用公家电话给亲朋好友打长途……

      公家电话私家用,已然一个历史久远积重难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了。举凡大小单位的领导,都曾为此头疼犯难过:“电话概不外借”可据陌生人于千里之外,难就难在都是自己的属下,明令“不得私用”,可你总不能死盯着不去干别的事吧!凭觉悟、靠自律可不是万能药,这方面的跑冒滴漏着实可观。

      公家电话私家用,而且用起来理直气壮。“公家的便是自家的”,这些人属“公私不分”者,他们的思想基础大概是贪便宜多吃多占为乐,由此联想到公款大吃大喝去摆谱、公款游山玩水尽潇洒、公车婚丧嫁娶讲排场、公款聚赌嫖娼蛮风流,其根源全是因为它姓“公”。

      然而,这类人等亦并非一味地“公私不分”,不信让他反过来自掏腰包试一试,他绝对是用着自家的心疼,要精打细算,而用着公家的慷慨,却从不计较,俨然成为“公私分明”者。否则的话,他就不会拿着公家的电话,一打就是两个多小时,或市内、或长途,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神聊胡侃一通了。

      据笔者所知,我市一些大型工业企业,逐步意识到在这方面开源节流具有很大潜力,相继实施限制使用单位外线电话,履行申请手续的严控手段,尽管简单一刀切,缺乏针对性,且对工作效率产生不良影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没有办法的办法。记得媒介曾经披露过某公司独出心裁为电话加锁,一年下来节约了大量开支的消息。事实证明,必要的硬性措施还是不可或缺的。

      2024年10月24日

    【审核人:站长】

        标题:我的教研室(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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