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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教研室(三十五)

  • 作者:康宝露
  • 来源: 手机原创
  • 发表于2024-08-28 13: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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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空抛物,是陋习,也是顽疾。笔者曾在《家庭报》发表《莫再“空投”》呼吁自律,1996年10月2日又在《今晚报》今晚谈专栏发表《你是否也有这毛病》,提请全体市民都来思考并排查:

      马叔告别低矮的危陋平房,搬进了新分的偏单元,虽说楼层稍高了些,一家人仍是满心欢喜。

      然住惯了平房,乍一高高在上,还真有点儿不适应。就以普普通通的倒垃圾为例吧,总觉得不如原来那样“随手扔”来得痛快。倘能崇尚文明、遵守公德的话,一切也就都好办了。问题就在于他们根本不想也不愿意改变自己固有的习惯。于是乎,窗口、阳台时而“人工降雨”,时而“天女散花”,楼下诺大的自然空间竟成了“杜十爹”的“万宝坑”,苦了底层的住户。

      穿新鞋不要走老路,住新楼必须改换旧面貌。社会在迅速进步,物质生活日益改善,而市民素质不能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时不时奏出几个不和谐的音符,那可真是莫大的遗憾。

      “随手扔”虽属小节,但由小见大,从中完全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况且,染此不良习惯者绝非少数,破坏环境、有碍观瞻者随处可见;引发纠纷、伤人致命者亦见诸报道。如何解决这个不大不小的棘手难题呢?笔者以为,全社会齐抓共管,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方面,每个人从自己做起,不失为良策。

      说到此,不由得想问一下:你是否也有这毛病?如有,还是快改为好。

      吸烟有害健康,而广告却在大肆推销。针对此,笔者撰写了《香烟广告真够凶》,1996年8月2日在《天津日报》社会新闻版《世象说》专栏发表:

      如果说电视广告中,酒广告扮演着主角的话,那么都市里面的广告竞争,恐怕要让香烟拔头筹了。别的城市咱不敢妄加评论,起码我们天津就是如此。

      君不见车站、广场、闹市、街头,凡人流聚集处,香烟广告铺天盖地,无孔不入。霓虹灯、路牌、灯箱、招贴画、幕布、公共汽车站牌、遮阳伞,等等等等,广告媒体五花八门,广告制作日趋精良,充分显示出烟草企业的雄厚实力。

      笔者仅对市中心繁华的南京路自经联大厦至公安医院及紧接南京路的曲阜道南口至大光明桥一段进行调查统计,发现共设有大幅路牌广告2个、巨幅幕布广告3个、凉亭式公共汽车站牌广告5个、灯箱广告43个,俨然香烟广告一条街。其中洋烟555、万宝路、希尔顿三足鼎立,国产云烟、大重九、红河、颐中等诸侯割据。

      要说吸烟之危害早已尽人皆知,可这些年染上此嗜好者日众,且呈低龄化发展趋势,究其原因固然十分复杂,但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不能不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无论于己于人,还是于社会于国家,我们的广告都应当提倡文明方式,理智引导消费。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不惜牺牲民众素质。据悉,上海、北京已相继实施了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满足了群众的呼声,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天津也将于10月15日在公共场所禁烟。在如此形势下,香烟广告四处充斥,的的确确是不合时宜的。

      为了净化我们周围的生活环境,也为了子孙万代的身心健康,香烟广告还是少些为佳。

      2024年8月22日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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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我的教研室(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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