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特别令人感慨的是,尽管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由于责任年龄的限制,使得大部分校园霸凌事件得不到有效处置,令很多家长感到悲愤、绝望。从宁夏固原王所长踢打未成年人事件的大反转中,广大家长群众对校园霸凌的愤怒、无奈、忧心可见一斑。王所长因殴打一名六年级学生的视频被家长曝光后,网上对所长是一片谴责之声。但公安机关的警情通报出来后,特别是王所长被免职的新闻报道后,网上留言评论又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王所长,更有网民给派出所寄去了很多锦旗以表示对王所长的支持。这一反转发生在执法人员身上可以说是多年来极为罕见的事情。
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对校园霸凌的深恶痛绝。校园霸凌现象屡禁不止,让许多家长和民众忧心忡忡。此次事件中,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低年级学生,学校、老师在制止无果、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选择报警,在警察到场后熊孩子不但不认错,反而还大摇大摆逃离现场,所以才发生王所长的踢打事件。大家认为王所长的行为是打击校园霸凌,是在锄强扶弱,为民除害,伸张正义,表达了人民警察对校园霸凌的零容忍,王所长的行为既惩治了霸凌者,又警示了潜在霸凌者。所以,大家选择支持王所长。
二是对人民警察执法困顿的理解,当前,面对未成年人的霸凌行为,警察的确存在执法困境。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可以说都没有有效的法律处罚手段。这使得学校、警察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都感到十分棘手,不处理,受害家长那里交代不过去,处理又没有法律依据,多数是批评教育或责令家长严加管教了之。所以,王所长这一脚实在令大家解恨、解气,大家公认这是在现有法律无可奈何情况下最有效的处置方式,他是在替被霸凌者和家长出头,是在为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作努力。
三是动机好后果轻微可以理解。很多理性网友认可王所长的行为,主要理由是认为王所长的动机和出发点是好的,尽管方式可能存在不当,但应当予以包容,其行为是可以理解并应当支持的。这一脚既教育了熊孩子,又给了受害人一个交代,所以他们对王所长被免职深表遗憾,于是通过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他的敬意和感谢。
说实话,严格从现有法律和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看,王所长的踢打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特别是在网上曝光后,上级机关对其处分既是应对舆情的需要,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广大网民在了解真相后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处理颇有微词,甚至用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王所长的支持,笔者也觉得这些民意也有民意的道理。之所以会出现双方都有道理的原因,就是在于现有法律对校园霸凌的束手无策和老百姓对校园霸凌的忧心忡忡。所以我想在大家都觉得对校园霸凌无计可施时,适时修改法律应该是唯一可行之道。
笔者认为,可以引进和修正新加坡的鞭刑,确立治安鞭笞处罚来应对校园霸凌是可行之策。 当然,把鞭刑引进并适用于未成年人,有必要对刑具和执行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良,比如可以把鞭改为戒尺或竹条,甚至可以引入人工智能控制其力度和频率,以防止执行中标准不一等随意性,这样做的目的是既让受罚人感到痛苦,又不至于对其造成严重伤害。这样做的好处是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威慑力。现实的情况是,对未成年人霸凌处罚力度不足,批评教育难以凑效,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缺乏敬畏之心,缕缕犯错而不被处罚,不但本人的错误行为得不到惩处,而且对潜在的问题少年起不到警示作用。我们农村有句俗话:“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老祖宗总结出来的经验,我觉得自然有它一定的道理!说实话,我的父亲对我实行的就是棍棒教育,简单粗暴但管劲有效。所以用鞭刑带来的肉体痛苦和精神羞耻可以让未成年人记忆深刻,以此达到遏制其违法冲动的目的。同时,让未成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诉求的有力回应,可以满足广大家长对友善、安全、和谐校园环境的期许,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然,未成年人霸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引进鞭刑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鉴于我国早已废除肉刑且实行刑罚的人道主义原则,所以,引进鞭刑仅仅是一家所言,仅供立法者参考,敬请大家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