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生日那天,认识苏。
初认识他,大伙儿一起唱歌,他点《在水一方》给我唱,说是他初恋的歌。我笑他“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不过现在有念旧之情的男人是不多见了。
他倒是有那个绿草苍苍的年代的遗风,穿白衬衫、牛仔裤,头发短而干净。
苏约我再见面时,时隔五个月。他说服我接受他,“我们可以一起看书,看电影,听音乐,开车去看夕阳。”
我看看他,他补充“会爱你家人,如同对待我的父母”。
长城的烽火台上,山风挟裹着草木清香劈面而来,少年时看席慕蓉“浮云白日,山岳庄严温柔”,就是这样立在群山之中的某个下午的心情吧。
我的工作渐趋流利,兼多份差,亦有余暇享受大把私人时间。
似锦繁华的日子,时间加速,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一天,照完毕业照,时间还早,我在绿荫深处的长椅上坐下去,看金光闪烁的阳光里好看的男女走来走去。草地是清脆的绿,挂满水珠。去年五月的我,像每一个走过的人,脚步匆匆,目光灼灼。
今时今地,终于可以伸展双腿,在深绿色长椅上懒洋洋地靠着,不看书,不听音乐,不思想,不挂虑任何事情。就是这样,一点点美,一点点清新的空气,一点点令人叹息的宁静。
七月的下午,他读泰戈尔的诗给我听:“如今是时候了,该静悄悄地同你面对面地坐在这寂静的和横溢欲流的闲暇里,吟咏生命的献诗。”
窗外云一朵一朵地流过。
他转身去拿大学时的吉他。“唱我以前喜欢的歌给你听。”
猝不及防地,我转身去抽屉拿东西时,他在背后轻捻弦索低声哼《用我一辈子去忘记》的调子。我怔在那里,胸口如被重击,几乎无法呼吸。脑子里都是滔滔的流年,就是这首歌,怎么会在这里,隔了这么多年,换成温柔的无词的调子,跟我乍然相逢?
我就站在那里,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