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染屿发布历史故事《朱元璋的“限娱令”》,内容如下:
明代文化人的休闲生活相当丰富,从逛梨园唱曲到宴席上唱民歌,总是能找到消遣的好去处。明朝的士大夫不但下场写剧本,有条件的士大夫还自己养着家乐班子。
但在明朝初期,对于戏曲可完全不是这个政策,那时候对于唱戏是严令禁止的。洪武二年(1369),太祖令“各州、府、县均需设立学校,以周礼、六德、六行、六艺为主要课题,礼延师儒,教授生徒,讲论圣道,以复先王之礼,以革污染之习,此最急务,当速行之”。
这里所说的“复先王之礼”实质上是指继承传统。对于朱元璋来说,他要兴盛礼仪文化,即“圣道”,所以开国之初恢复儒家文化,让明朝的文化回归。
对应的“污染之习”则是指从元朝承袭下来的不良风气,这些所谓“不良风气”中也包含在元朝盛极一时的唱戏演剧等行为。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些属于导致元朝最终走向衰亡的因素,所以他颁发了很严厉的“限娱令”,务必要将它们禁绝。在这方面,朱元璋的手段甚至有些残忍,他一度命令士兵在街上的高楼监听饮酒作乐的人,一旦发现,就倒吊在高楼上,三天之后活活吊死。
在朱元璋心中,苛政可能不是猛于虎的存在,声色才是。在他跟吏部尚书詹同的对话中,对于娱乐的评价就是“甚于鸩毒”,一旦人沾染上了声色的爱好,就会很快完蛋。
更为可怕的是,朱元璋对于娱乐的看法一直如此。过了二十年之后,在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还下旨要求把京中学唱的人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砍断手;蹴圆的,卸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这种惩罚也过于严苛了。
到了到永乐九年(1411)七月,刑科都给事中曹润等上奏,建议今后有百姓、倡优装扮杂剧,除了法律规定内的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以及歌颂欢乐太平之戏不加禁止之外,其他只要有亵渎帝王圣贤的词曲、驾头、杂剧,或者收藏、传诵、印卖,一概拿送法司究治。
这个奏折绝对是顺着皇帝的意思写的,朱棣看到之后,心里没准都乐开了花,正儿八经地下旨:
但这等词曲,出榜后,限他五日都要干净,将赴官烧毁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杀了。
之所以对戏曲杂剧管理得如此严苛,主要还是出于对自家统治地位的考虑,但这种规定本身是有违人性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都有娱乐的心理需求。难道哼两句小曲就能亡了国?明朝的士大夫才不信这一套。所以,到明朝中期之后,对于戏曲的禁令基本成为一张白纸,没有人去理会了。连皇帝自己都沉迷于戏曲之中无法自拔。明宪宗喜欢听杂剧和散词,基本上把全国的词本都搜罗到皇宫中了。明武宗也是同样的爱好,喜欢听戏剧和散词,有向他进贡词本的,就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徐霖、杨循吉、陈符等人为了满足皇帝的这项爱好,进贡的词本不下数千本。如果朱元璋知道自己的子孙后代如此打脸,估计能气得从棺材里直接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