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秦风•蒹葭》是我最喜欢的诗篇之一。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每当诵读起来,诗中那种悠悠漶漫的情思凄,清,深,绵,旷,远。仿佛萦绕在我的周围,仿佛绵绵无绝期。我甚至觉得这篇诗是不可翻译的,因为你怎么翻都翻不出原诗的韵味。
芦苇多生长在水边,在开花季节特别漂亮。芦苇别称有芦、苇、荻、葭、蒹等。在《本草纲目》中,尚未开花的荻称为“蒹”,初生的芦苇为“葭”,开了花为“芦”,花后结实为“苇”。而“蒹葭”是一个词,指幼小的芦苇,但其确实是两种植物。清人吴其濬在《植物名实图考》中说:“强脆而心实者为荻,柔纤而中虚者为苇……又苇喜止水,荻喜急流,强弱异性,故自不同。”
荻刚出生的嫩芽可以食用,称为“荻芽”,芦苇刚出生的嫩芽也可以食用,称为“芦笋”,欧阳修《六一诗话》有:“河豚鱼白与荻芽为羹最美”,至今是南方人的美食。而成语“画地学书”说的是欧阳修:“四岁而孤,母郑,守节自誓,亲诲之学。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幼敏悟过人,读书辄成诵。及冠,嶷然有声。后,遂以文章名冠天下。”
芦苇用处很多,可以当柴禾,可以编制席子,孙犁的《荷花淀》中有记载,但更多的用来制纸,是制纸的上乘原材料。
成片成片的芦苇在一起,尤其在开花时季,芦花飘飘,起伏摇曳,那景色真是漂亮,美丽。不,那景色简直是人间的绝美。
那景致我在湖州南太湖边看过,在枣庄微山湖里看过,在保定的白洋淀看过,在东营黄河口黄河入海处看过。成片成片的芦苇,浩浩荡荡,天地玄黄,辽阔悠远,一望无际,印象最为深刻。
我故乡嵩溪河边也多芦苇,我尤其偏爱雨后一尘不染的芦苇。如果正好有风,而且应该是大风,大风吹过芦苇丛,风卷残云,苇浪滚滚,恍恍惚惚,仿佛将一种凝重的哲学无限张扬和扩张。
我记得我少年时的某一天,阳光,明亮,充盈,热烈,铺天盖地。阳光下牛背潭边的河滩上那片芦苇丛全都呈卷曲状,有些发白,一片无精打睬。
离这片芦苇丛不远处的河滩上,一个“死人”直挺挺地躺着,身子已被野狗损坏,撕破,“内脏”拖得遍地都是。那些“内脏”显然已腐烂,变质,一群美丽的绿头苍蝇围着它们盘旋,息足,嗡嗡声像是一个机群飞过摇晃的芦苇丛上空。
我和几个少年伙伴刚刚玩到这里,看到这一幕,吓得我们大声尖叫,落荒而逃。后来,发现原来是一个假“死人”。是用苇芦的躯杆和叶子扎成的。外面糊了红红绿绿彩纸做的衣裤,五官是用白纸糊好再用墨汁和颜料画上去的,十分逼真。所谓的“内脏”是猪肺,猪肝,猪肠,猪肚,猪肾,猪心等猪内脏代替的。但我们确实被这样的场景吓得不轻。回家后,惊魂未定,我把看到的事情对母亲说。母亲却很淡定地说,那是明香。是(神婆)叫这样做的。为了冲冲“晦气”。
明香是石匠德贵的老婆,他们家穷得叮当作响。明香原有一个儿子,七岁的时候在河里洗澡淹死了,明香从此一病不起。看遍了我们镇四周所有的医生,郎中,吃遍了各种土方,草方,奇方。看病看的家徒四壁,仍未见起色。
后来,明香的病情越来越恍惚。德贵按(神婆)的指点为明香做了上述这件为明香祈福的事,可德贵的心里明白该为明香准备后事了。
由于长期卧病在床,明香的房间里有一种难闻的臊腥味,熏得令人头昏脑胀。在我的印象中明香脸色蜡黄,整个人病蔫蔫的,宛如一个纸扎的人,飘飘悠悠,身子钟摆似的左右摇晃,又想一支风中摇曳的芦苇,仿佛风一吹就会被吹走似的。
明香在弥留之际,断断续续对德贵说,你打了一辈子石碑,我死之后,希望给我立一块墓碑。德贵含泪答应了。
不久,明香死了。明香的坟是用河边的鹅卵石垒成的,身为石匠的德贵穷得连一块墓碑也买不起。
后来,一场大水把牛背潭边的那片河滩,那片芦苇冲洗得干干净净。可是,每次路过那片河滩我都不敢再正眼看一眼。只要一闭眼,那场景恍惚还在眼前。
瓦 松
少年时,在乡间,在小镇上,在刻有白泽、夔、凤凰、麒麟、梼杌、獬豸、犼、重明鸟、毕方、饕餮等神密动物砖雕屋脊的黑瓦上,一棵棵,一丛丛漫漶于瓦垄间的瓦松,一抬头,便会窜入我的眼中。
那些形状如松的瓦松漫漶于瓦垄之间,默默无闻,籍籍无名,不跋扈,不张扬。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瓦松于艳阳高照,风吹雨淋、霜雪冰冻下生长生存,卑小与卑微,像极了我故乡那些默默无闻的乡人。
瓦松毫不起眼,似乎没有苔藓的可人,也没有菖蒲的清雅,灰朴朴的毛茸茸的样子,在黑瓦的缝隙间不知疲惫无生无息地活着。酷夏时,黑瓦上烈日似火,寒冬时,黑瓦上冰雪覆盖,寻常草木都萎蔫了,可瓦松还是活得好好的,生命是如此坚韧与顽强。
似乎从来没有人关注过这种其貌不扬卑微微小的草木,似乎也从来没有人喜欢过这种其貌不扬卑微微小的草木,在许多人眼中,似乎它的存在和没存在是一样的。
小镇的高斋山上,有一座大仙殿。年久失修,乌黑的殿檐下,青砖墙破,败,零,乱,散架的梁椽,横斜,欲坠,一切似乎都是俱寂的,甚至有些荒凉。断垣残壁,荒草萋萋,一派萧条,处于将倒欲倒的状态。然断墙片瓦之间,颓废的黑瓦上立着一些稀疏的瓦松,开着一些桔黄色的小花,在细细的风中摇曳,像某些暗示,或是某种谶语。似乎为这座破败的大仙殿带来仅存的一丝温暖。
我记得少年时的某一天,我记得是一个深秋的黄昏。天边挂满夕阳的余辉,当我路过大仙殿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破败的殿门突然颤动了一下,余辉中许多灰尘从门板的缝隙间纷纷飘落,“吱哑”一声,久未开启的大门沉重地推开了,一个白皙的男人出现在幽暗的门口。我记得这个男人苍白清癯的脸,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方格子鸭舌帽,滑稽而不合时令。我看见他的手,推着门框的手,一只干瘦细长白皙的手,白皙的像象牙一样毫无血色,每根手指仿佛在颤动,他的眼睛很漠然地扫过我的脸,扫过门前的道路然后紧接着扫过天空。我有点愕然,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好像这个人第一次在我们小镇上出现。后来听父亲说,那人叫朱子期。
1959年,朱子期回到自己的故乡小镇。独特,寂寞又痛苦的生活折磨伴随着他的一生。父亲说,朱子期的父亲作为恶霸地主被镇压时朱子期正在北平读大学,大学毕业后从军,复员后分配到江苏丹徒某文化部分工作。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后来的历次运动他都没能逃过,后被打成右派,1959年遣回原籍,回到久未谋面的故乡。
朱子期只身一人回到故乡,像一棵孤独的瓦松。他是否有妻子?儿女?没人知晓?没人问他?他也没对人说起。一个人默默地住在大仙殿破败的耳房里,为人平静,随和,话语不多。
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朱子期的那个深秋黄昏的情景,依然清晰如昨。一张白皙清瘦的脸,一双深隧的眼睛似乎充满着悲悯,他的嘴唇除却紧闭的时间,总是微微地颤抖着,显示出他极强的自制力又有神经敏感的特点,他的身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种不可言说的东西。好像一个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走到哪儿才是自己的正确选择。他那种忧郁的神色给他平添了一种魅力,一种历经沧桑的魅力,使得人们对他的经历充满好奇、神秘又有些敬仰。
在我的记忆中,朱子期对小孩很好,他时常抱起邻里的小孩,给他们糖吃,他的笑容很亲切,他抱小孩时总是微笑的。我想他的心中也一定很温暖,至少我当时的感觉是这样的。除了喜欢小孩,他还喜欢动物,他养了一条黄狗叫阿黄。可是其余大部分时候,他显得很忧郁,不做事,经常和黄狗一起坐在河边,望着眼前淙淙流动的嵩溪河,很久很久不说一句话。一抹金黄色的光照射在他挺拔的鼻子上,仿佛一座雕像。我记得朱子期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我至今还记得他念英语时的舌音令我印象深刻。
其实,朱子期那时回到小镇已经没有家了。父母已经过世多年,家中的房子早已经被分掉了。他起先只得栖息在祠堂傍的一间破旧的社屋里。夜声人静的时候有人路过祠堂,会听到哐口当哐口当的响声,那个祠堂闹鬼年深日久流传不衰。有人问朱子期夜晚听到没有?朱子期说,我倒希望遇见一个,要是一个美丽的女鬼更好。
朱子期从此开始了另外一种生活。
朱子期在生产队干农活不行,可他读过书,故事多,知道的事多,闲时就给大伙讲故事,什么《三国》、《水浒》、《说唐》、《聊斋》大伙听得津津有味,一致同意让他干轻的活,还有香烟给他抽。这样的日子就这么过了好几年。
我记得我小学五年级暑假的一天,我正捧着一本《水浒传》在河滩的芦苇丛边看得津津有味。天气炎热,我把两只脚伸到河里降温,朱子期正好从我身边走过,他停了下来,问我,你喜欢《水浒传》。我说,我喜欢,小时候还听你讲过呢?朱子期笑着对我说,他喜欢《红楼梦》,叫我有时间多读《红楼梦》,最好能多读几遍。不知为什么?我至今一直没读过《红楼梦》。朱子期那时已经摘掉了“右派”帽子,安排到县城教育局工作。朱子期至今未娶,直到一九八四年他过世。
小镇上还有许多像大仙殿这般年久失修的老屋。老辈人走了,人去屋空。堂前屋后,就剩下了荒草和屋顶的瓦松了。那屋就生了,年轻人不喜欢接着住,搬走了,老屋就闲着,寂寂的,没了人气。任野草丛生,任虫鸟鸣叫,任蜘蛛结网,任风吹雨淋。时间长了,时间久了,老屋越来越老,越来越旧。屋尚如此,何况人乎?现在回想,终于可以理解乡人为何厌恶瓦松,总是想方设法把它们从瓦垄间弄下来,黑瓦上弄得干干净净。可是不久,那瓦垄间又长出青苔、瓦松,过不了多久,又是苔迹萋萋,瓦松葳蕤了。这就像是一种宿命,躲不开,也逃不掉。
瓦房上,瓦垄间,依旧蓝天白云,四季轮回,艳阳和风,月朗星稀,狂风暴雨,冰雪霭霭。人走了,老屋还在,老屋总比人活的久。老屋倒了,黑瓦还在,黑瓦上的瓦松还在,黑瓦和瓦松总比老屋活的久。散落一地的黑瓦碎片上的瓦松、青苔的迹痕,显现的是岁月,是人生,是生命,是恒久,是永远。
如今的小镇上,钢筋水泥玻璃铝合金代替了木头青砖黑瓦,而那些瓦松漫漶于黑瓦的日子也随风而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