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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义人

  • 作者:梨涡小篆
  • 来源: 原创
  • 发表于2023-10-06 2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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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庆八天假,委实爽煞我。

      迷笛音乐节抢不到票,索性不去。在家刷剧,一口气刷完了《九义人》。其实放假之前,我已经断断续续在腾讯上看完了大结局,不过瘾,又重温。发现了不少亮点——这部剧的主题亮点:

      SexAppeal……

      Girlhelpgirls……

      Metoo运动……

      剧情分为双线:七年前的蔺如兰维权事件与七年后的孟宛复仇者联盟,由一副精妙绝伦的刺绣落梅图展开叙事线索,将古代被性侵犯的少女维权之难诠释得淋漓尽致……虽然大结局是光明的,是解恨的,是大快人心的,是弘扬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中国式传统价值观念的,但是关上APP,大家都知道,从古至今,女性在被侵犯后依法维权,想要成功实属不易。

      不止是被性侵事件的取证难、难自证,单是社会大范围里宣扬的“”荡妇羞辱论”就足矣击溃很多受害者的维权意识。若再加上性侵事件属于熟人作案,更容易变成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糊涂账。

      比如《九义人》里的蔺如兰,原本是中药铺里走出来的天真烂漫的少女,为提高身价,来到专门培训闺阁女红的“烟雨绣楼”,却被外表儒雅端正的绣楼老师吴廉诱奸。得知真相的她,咽不下一口窝囊气,加上她发现绣楼里有许多女孩如她一般被玷污,包括她的闺蜜。蔺如兰怒火一燃,也不跟任何人商量,就去衙门告状。结果不用多说。她败诉。

      她不可能不败诉。原因如下:

      一、蔺如兰与吴廉属于师徒关系。中国自古即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师者与天、地、君、亲相提并论,担负着弘道树人的责任。一般为人师者,在社会上是具有非常良好的正面形象的。吴廉虽是绣楼的女红师傅,却有着影响人际知觉的“光环效应”。他于人前表现得文质彬彬、温润如玉,家中妻子是出身名门望族的嫡女,背后还有国公府夫人当后台。他极易俘获大众好感。蔺如兰告她,首先挑战的就是大众的刻板印象,这是一难。

      二、蔺如兰状告吴廉,并非是在她被性侵后的第一时间去维权。而是隔了些时日,绣楼发生绣女投井命案,加上她发现闺蜜孟宛被老师猥亵,斥责吴廉不成才负气起诉。却被吴廉反咬为她主动勾引。门外的观众更是对蔺如兰指指点点。即使有柳三娘的作证,碍于她风尘女子的身份,吴廉依然能够全身而退。蔺如兰年纪尚小,阅历不足,缺少关键性证据,这是二难。

      三、真正能够帮助蔺如兰扳回局面的无非两人,一是同样际遇的孟宛,一是投井的绣女还在世的父母。可惜孟宛家境窘迫、生性懦弱,好不容易战胜了自己的心魔,却被母亲用一碗堕胎药拦在了家里。绣女父母虽有物证,却碍于传统观念,羞于上堂。绣楼的绣女们生怕东窗事发,连累自己名声受损,纷纷出来站队为吴廉作证。蔺如兰拿到的物证又被讼师调换,她不仅没有让罪魁祸首落网,反而落了一个“诬告”的罪名。吴廉顺势提出让蔺如兰嫁给他做妾。蔺家父母为了息事宁人,忙不迭地答应下来。蔺如兰双拳难敌一群人的干扰。这是三难。

      最是让她难上加难的是当时的律法。《九义人》的故事背景设置在宋朝,无论在北宋还是在南宋,都没有正式规定强奸少女案与诱奸少女案该如何惩戒。《宋刑统杂律》规定“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那是指有强奸有夫之妇的男子会被处死,女子无罪;《庆元条法事类杂门》规定“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是指强暴十岁以下女童,哪怕是通奸也和强奸同罪,一律流放三千里,发配边远荒凉之地;如果强奸未遂,则流放五百里;造成女童人身伤害的,一律处以绞刑。而且性侵幼女,主要是定到了“十岁”阶段。蔺如兰已到了及笄年华,想要官府帮助维权,大概率也只有嫁给吴廉。

      因为宋朝历史上还真出过这类子的事。

      据《三朝野史》记载,南宋曾有个书生夜里翻墙进入一位少女的房间,被少女娘家发现扭送至官府。当时审判的官员叫马光祖,他问过案由之后,脑子里不知哪根筋不对,竟然出了一个题目想考验书生的才华,即《逾墙搂处子》。书生不慌不忙,秉笔应对:“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漳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强奸,我爱上了这个黄花大闺女,我就不能不去强奸她!再说我所谓的强奸,纯属是她半推半就!

      哦……原来是半推半就啊!马光祖读罢,不但不惩罚书生的非礼之举,反而判决女方父母将女儿嫁给书生,且厚赠嫁资,一时之间,性侵案件被洗白成了风流佳话。马光祖还即兴填了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冰人是马公。”后被收入《全宋词》。

      细细品来,这种现象就是传统观念对女性的道德绑架:你看他性侵了你,还不是因为太爱你。反正你也是被他搞过的人了,干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床锦背遮盖了,说出去大家脸上都好看。要不然,你的面子、你父母的面子、你娘家人的面子,都往哪里搁?

      如果女性反对,那就再来一通论调:你也应该反思反思你自己。他这个不性侵,那个不性侵,为啥光对你性侵?俗话说“苍蝇不抱无缝的蛋”。

      不独古代,现代很多女性受害者也会遭遇如此难堪的境地。只要扯上裤裆子的事,无论是如花少女,还是中年妇女,都很难轻松顺利地维权成功。

      林奕含的事不用多说了,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她曾在十六岁那年被补习班老师诱奸,由于她年幼无知,没有及时告发。待她产生维权意识,已经时过境迁,而且她曾经稀里糊涂地爱上过诱奸自己的老师,难以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为此,她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最终在出版了以个人经历为原型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用自杀来自证清白。

      还有前不久发生的“海南44岁农妇被强奸投水案“,受害者义永红被收她家水果的老板黄某强奸后,因为证据不足,报警没有立案成功。她痛苦之下,留下遗书、手机和三千多元现金,走进离家一里多地的水塘,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她的死没有换来她的“清白”,在她所在的村庄,依然有风言风语在传播:她与黄某乃是偷情,被丈夫发现后自杀。

      义永红的悲剧正如林奕含,林奕含去世多年,也在经历着键盘侠们的各种质疑:她到底是13岁未成年时被性侵还是18岁成年后被性侵;林奕含患有精神病,精神病人的文学创作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又有多少虚构的成分?

      毕竟,古今的法律都是张嘴闭嘴讲证据。性侵犯的证据则包含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如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包括时间、犯罪地点、现场遗留物证与人证。受害者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来应对警方调查与周围舆论。

      《九义人》中的孟宛能够维权成功,得益于她冷静睿智的头脑与稳如泰山的心理素质,也在于编剧金手指赋予她的大女主光环。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在君主专制的政体下,无论是君主还是官僚,他们都不难于政务,而是难于各种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犹如一张网,将他们的利益牢牢地编织在一起,有竞争亦有角逐,有博弈亦有联合。想要草根逆袭,背后没有足够粗的大树撑腰,单靠一点小聪明和几个平民义人相助,那是童话,不是现实。

    【审核人:站长】

        标题:九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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