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改革之风在全国劲吹之时,长期以来住房困难的居民们欢腾雀跃,以为这样一来自己即可喜迁新居,那些为大家所厌恶的少数人多占住房的不正之风,也可为之一扫了。可是改了一阵,住房情况虽有好转,但多占住房问题并没根本解决,一些人多占住房情况依旧,而且已通过各种渠道使之变得合法化了。
为纠正少数人多占住房问题,党和政府确实想了不少办法。记得打从七十年代起,政府就明确规定了各类人员的住房标准,八十年代又重新作了修正,并规定了超标准罚款制度。这个制度被有关部门强调多次,但执行情况如何呢?多占住房者依旧,超标准罚款者少到几至于零。也许由于“历史经验值得注意”吧,这次房改开始不久,一些“预言家”又颇为自信地说:“不要信那一套,多占住房的照样多占,你们瞧着吧!”不幸的是,在一些部门和单位,确实被这些“预言家”们言中了。
说“多占住房依旧”,虽然有些夸张,但确实有那么一些人通过各种渠道,比如有权的用权,有钱的用钱,无权无钱的就用其他说不清的各种办法,打通关键人物的门子,或虚报开假证明,或将房子转入并不符合住房条件的子女名下,一个个地都办了房本,交了保证金。于是,房子不但继续多占,而且占得心安理得了。有没有因多占住房而罚款的,不知道。至少现在尚未见到这方面的新闻报道。当然,也有交出多占住房的,这些可能是没有门路的老实人吧,无权无钱,又不会拉关系、打关节,如果再不交,能等着挨罚吗?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令行禁止”的说法。古书上也有“言必信,行必果”的记载。“言必信”的言,我想也应包括各种明文规定的制度在内。一项制度颁布下去,却不能严格执行,就会在群众中失去信用。我觉得在房改中,当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言必信,行必果”,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切实解决少数人多占住房、几处住房问题,让那些“预言家”失算一次。
办法是有的,那就是住房管理和监督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来,严格把关,严格检查。因为任何弄虚作假,都必须通过这些部门开绿灯,才能办成事,事实上,一些人多占住房,某些管理部门是一清二楚的,不少还需要管理部门协办。比如,或三朋四友,或得到人家某些好处,或有求于人的关系户等,有假证明的办,没有证明的也办。这种情况,领导机关不知,群众却是看得清楚的。尽管他们不愿坏人家的“好事”,可嘴上不说,心里对党和国家的政策却早已打了折扣。
看来,要让一些“预言家”失算一次,没有一大批大公无私、作风正派,敢于执法的专业人员是不行的。我想,随着住房改革的深入,这支队伍一定会建立起来,“预言家”的失算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