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7月,胡祥仁经人介绍打入了当时霍山县第三区自卫队任队长。当时,自卫队有50多人,分为3个班,自卫队名义上是保境安民,实际上是与土匪没有什么区别,还经常与土匪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他们为反动政府充当爪牙,经常下乡收苛捐杂税。还帮地主催租逼债,穷人对他们恨之入骨......[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