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1960年代出生,当代作家、诗人、导演。曾提出“诗到语言为止”的革命性主张,主编民办刊物《他们》,题为“断裂”的文学行为的主要发起者。代表作品有《扎根》《我和你》《知青变形记》《我的柏拉图》《爱情力学》《韩东的诗》,《我因此爱你》(诗集)、《在码头》(电影)、《妖言惑众》(话剧),以及言论集《五万言》等。
女儿可乐(节选)
韩东
狗是天生的孤儿,出生后不久就离开狗母亲,但你在狗那里观察不到人类孤儿那样的心理创伤。狗对狗母亲其实无所谓。然后,它进入了一个家庭,对主人的依恋就像对父母的依恋……经过数万年的驯化,狗在基因层面已经和人类生活焊接在一起了。
——摘自《宠物的秘密》
1
她是在加油站被发现的,一帮小孩往她身上扔垃圾。她可不是流浪狗,穿着狗衣服,脑袋上别一朵紫色蝴蝶结。据加油站工人说,她是一个在可乐公司上班的女孩的小狗,女孩开一辆mini扬长而去,小狗被落下了。是她忘记了她,还是故意遗弃,这就不知道了。
她被送到报社里,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寻找狗的主人。可乐姑娘或者其他人没有前来认领,她却有了一个名字:“可乐”。
可乐被暂时养在报社的广告部里,我的女朋友杨紫恰好在广告部上班。广告部的姑娘们包括主任,都非常喜欢可乐。
“她太可爱了,”主任说,“要不是我儿子明年高考,不能分心,我就抱回家去了。”
所有的姑娘都表示愿意收养可乐。
主任说,“再等等,看可乐姑娘到底来不来。你们,我也得考察一下,看谁是真喜欢狗,有养狗的条件。”
最后杨紫被选中,她是真喜欢狗。至于说到养狗的条件,那就是我了。
杨紫租房子住,白天要上班。我住在我妈那里,白天要去工作室,但家里有我妈呀。于是有一天杨紫就把可乐抱来了,事先也没有和我商量。“我想给你一个惊喜,”杨紫说,“就算是我给你的一件礼物。”
可乐在客厅里到处乱嗅的时候,我的脑子也开始加速飞转。其时,我和杨紫的关系处于“暧昧”阶段,我是主动追求的一方。如果我拒绝可乐,就等于表明自己知难而退,准备放弃了。杨紫赠我可乐,则表达了长期相处的意愿。问题是我妈,老人家特别爱干净,我们家一向不养宠物。当然话说回来,儿子的终身大事毕竟比她的洁癖更加重要。在很短的时间里,我妈比我先想明白,“哎呀,哪来的这么个小东西,太可爱了!”她说。
现在,我多了一个任务,每天下楼去遛可乐,除此之外生活并无太大变化。每天去工作室写作,别人下班的时候我也回家,如果杨紫来我们家吃晚饭,饭后我们就一起去遛可乐。如果杨紫加班,我就一个人去遛狗。
可乐是小型犬,西施和土狗杂交的,一看就是特别典型的“宠物”。你说我一个大男人,牵着一只不足十斤的宠物狗到处溜达,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这与我的审美真的不合,即使养狗我也得养大狼犬呀。何况我的一个朋友说了,养宠物是小富即安的表现。我自然不富,也很瞧不上“安”,因此每次遛可乐我都偷偷摸摸的,生怕被熟人看见,心理压力不能说不大。
钟点工小刘每天下午会来家里帮我妈干两小时杂活。她有一个八九岁的女儿,经常跟着妈妈来玩。我心生一计,请小小刘帮我去遛可乐,也就是在楼下转一圈,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小姑娘自然愿意。于是,遛可乐的活就交给小小刘了。这样,每天我从工作室回家就可以稍晚一些了,心里面也不再惦记遛狗的事了。
一天,我从工作室下班,还在一楼,就听见楼上一片吵闹的声音。吵嚷声来自四楼,只见七八个大人站在楼道里,围着小小刘又叫又吼。可乐太小,开始我没有看见,后来看见了,她卧在靠墙根的地方,埋着脑袋。可乐旁边的地上有一摊水迹,我反应过来那是狗尿。可乐在人家门口撒了一泡尿。
这栋楼里的四楼比较特殊,住的是一家拆迁户,也就是说把他们原来的平房拆除了才建起的这栋楼。一层四户,分别住着老两口,大儿子、大儿媳,二儿子、二儿媳,三儿子、三儿媳,这会儿他们都从家里出来了,围着小小刘和可乐叫嚷不已。小姑娘都被吓哭了,“叔叔,他们……”
我拉过小小刘,让她别怕。然后拉开随身携带的双肩包拉链,里面正好有一本当天寄到我工作室里的杂志。我撕下杂志内页去擦地上的狗尿,从第一页开始几乎撕到最后一页,叫嚷声在我不无反常的举动下渐渐平息了。我肯定不是故意的,只是某种即时反应。但在拆迁户看来,那可是书啊,一本崭新的书,这人竟然用它来擦狗尿!或许因为他们平时不读书,觉得我这么做是真气极了。他们不知道,这样寄赠的杂志在我工作室里堆积如山,已经成灾了。
我一边擦可乐的尿一边体会着拆迁户的安静和尴尬。之后,我抱起可乐、拉着小小刘就上楼去了。我妈家住在七楼,顶层。
整个过程中,可乐一动不动,到了我怀里仍然不抬头看我。回到家,小小刘才告诉我,那家大儿媳曾拉着狗绳将可乐向墙上撞过去,因此她才被吓哭的。还好,经过反复检查,可乐并没有受伤,只是吓坏了。我把她抱在腿上安抚了很久,可乐抬起毛茸茸的脑袋又用亮晶晶的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看我了。
从此以后,我再没有让小小刘去遛可乐了。
2
可乐在我们家的前五年,可以说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除了那次受到邻居的惊吓就再没有遭过罪。
我妈照顾她的生活,主要还是陪伴。一天二十四小时我妈都是在家的,也就是说,可乐是和主人在一起的。我妈成了可乐的第一主人,可乐成了我妈的狗。
杨紫则负责可乐的外观形象,带她去宠物店美容,亲自为她剪毛。蝴蝶结自然是不戴了,不符合杨紫的审美。她为她设计了一款特别的“发型”,并抱到报社去展览。姑娘们包括主任都说,“太绝了!”
本人除了遛可乐就是和她一起玩。由于邻居事件,后来我也不怎么遛她了,推说外面危险、不太安全。但也不是完全不遛,得看我的时间和心情。我喜欢深更半夜去遛可乐,走在漆黑一片的小巷子里,只有我和可乐。抬起头来,能看见两侧屋檐缝隙中的星星,可乐看不见,我就把她抱起来看。她亮晶晶的眼睛终于和星光对接上了,也有可能只是远处大楼上灯光的反射吧。
在家玩就没有所有这些顾忌。那会儿可乐年轻,活泼好动,根据体力和毛色判断,她大概只有一岁。可乐喜欢从后面扑我的脚,我努力不让她扑到。后来发展成一种特殊的二人游戏,我蹦来跳去,可乐蹿高伏低,同时她发出那种护食时才有的威胁声,就像一种舞蹈。
也有带剧情的表演。
杨紫给可乐买的狗衣服,其中的一件背后缝了一个装饰性的小口袋,小口袋上还缝了拉链。我放了一支香烟进去,宣称“以备我的不时之需”。但不时之需的情况(突然没有烟抽)一次都没有发生过,我取用可乐背上的香烟完全是为博朋友一乐。
当他们的面,我装模作样地说,“哎呀,没有烟了,这可怎么办?”环顾四周,发现可乐,“来来来,宝贝过来。”我拉开她背上的小口袋,取出香烟,“啊,这里还藏了一支!”我点上那支烟,十分陶醉地抽着。就像我的烟瘾有多大那支烟可以救命似的。之后,我重新拿了一支香烟放进空了的小口袋里,拉上拉链。我拍拍可乐的小脑袋,对她说,“闺女,你就帮爸爸背着吧。”
朋友们报以热烈的掌声,他们觉得真是太有意思了。
由于我把可乐称作“闺女”,朋友们也知道我的意思了,不再把可乐看成一般的宠物。我是可乐爸爸,杨紫是可乐妈妈,我妈是可乐奶奶。朋友们于是自称可乐的叔叔、阿姨,或者伯伯、婶婶。
五年的时光和天伦之乐一晃而过。
发生了两件大事,都是喜事,但对可乐而言却未必如此。
一是我哥哥有了孩子,也就是说我妈有了真正的第三代。她决定前往千里之外我哥嫂所在的城市。当然了,由于年纪和体力原因,帮他们带孩子不太现实,但守着孙子看着他成长是老人家的心愿。
第二件事是我和杨紫结婚了。我们另租了房子作为新房(家),杨紫以前租的房子和我的工作室都没有再续租,我妈的家也就是喂养可乐的房子,现在成了我的工作室。
为何我们没有在我妈的房子里安家呢,原因很简单,我不习惯在家里写作,非得去另一个地方不可,就像上班一样。那为什么我们不住在老房子里,我去租的房子里写作?因为杨紫也要上班,白天我们一离开,房子里就只剩下可乐了。如果我在老房子里写作,至少整个白天我和可乐是在一起的。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唯一的方案。从此以后可乐就将独自度过漫漫长夜了。
3
我和可乐开始了漫长的单独相守。其间发生了很多事,又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我作息规律,工作方式机械,来到工作室(现在的工作室)无非是写作。以前,那些天伦之乐的场面也只是发生在晚间,我工作之余辛苦一天,正好放松一下身心。大白天我可没有那么多的闲暇。你千万不能招惹可乐,如果招惹她必然有进一步的要求。可乐跳上我的膝盖,甚至前爪扒着写字桌的边沿。我就这么一边抱着一只宠物狗一边敲击电脑写“世界名著”,这怎么可能呢?于是我首先需要做到对可乐置之不理。
可乐哼哼唧唧的,后来也习惯了,不哼了。但我无法摆脱她的视线,上厕所的时候她也得跟着。无论何时何地,可乐总是冲着我所在的方向躺卧,我下意识抬头,总会和她的目光相遇,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被一个人无时无刻地盯着,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虽然,可乐并不是一个人。她不是一个人,只是一只狗,一只狗,一只狗……我只能这么想了。最后对可乐我不仅能做到置之不理,也可以视而不见了。
可乐就像这房子里的一把椅子、那台饮水机,或者门边我脱下的那双鞋,或者阳台上的那只花草枯死泥土板结的旧花盆。她只是一件东西,甚至都不是宠物或者活物。只有这样我才可能专心致志。
但我仍然是爱她的。
写作间歇,我倚靠在床头看书,可乐就会跳上床来,我用手和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的双手是老鼠,可乐是猫,被子是障碍物。老鼠窜来窜去,猫又扑又跳……有时,我也会放平了腿,让可乐趴卧在我的胸腹上,我们面面相觑。她那双大眼睛真是亮啊,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这时我便会和她说话。
“如果有下辈子,你还愿不愿意做爸爸的女儿?”
可乐看着我。
“你不说话就是愿意。爸爸也愿意做你爸爸。”
可乐仍然看着我,我觉得那亮闪闪的是她涌出的泪水。
“那我们说好了,是真做我的女儿,而不是做一只狗狗。”
这样的谈话是因何发生的?我不得而知。大概是为了补偿我工作时对她的置之不理吧。安抚一番后我继续写作,继续对可乐置之不理。她又沦为这房子里的一件东西了。
下班时间我准时离开。开始的时候可乐会跟着我,不无兴奋,以为她也要出门。后来,她也知道了,不仅不跟过来,反倒向房子中间退去。她蹲在客厅的地板上,眼看着我走出去带上防盗门。我注意到可乐的目光是黯淡的,大概也因为天色已晚,我没有开灯。
小刘仍然每天都来,我没有辞掉她。只不过以前她的工作是帮我妈做点家务,现在则是晚上照顾可乐。
吃完晚饭,小刘会来我工作室一趟,给可乐喂食。我要求小刘每天下楼去遛一圈可乐,她也答应了,但是否做到了我不得而知。我没有问过小刘,她只是说可乐晚上挺好的。没有问小刘是怕小刘觉得我不信任她,辞工不干了,那样的话整个晚上可乐就见不到一个人了。
这年冬天,当地流行一种叫“母鸡抱疙瘩”的吃法,一道新创的菜肴。其中一家小店的母鸡抱疙瘩特别有名,每天晚上门前必排起长队,一直能排到路口。寒风中大家搓手跺脚,不过为赶一把时髦,第二天到了单位可以宣称:我吃了某某家的母鸡抱疙瘩了!就像吃过没吃过有什么不一样,吃过的俨然高人一等。
我没有单位,不受其影响。杨紫不一样,总是听她在说“母鸡抱疙瘩”。终于有一天我们决定去排队,两小时以后如愿以偿,吃上了这种食物。
不过是一只砂锅,里面炖了一只整鸡,鸡汤油黄,鸡肉是粉红色的,颜色可疑。鸡汤里同时下了面疙瘩。这样就可以既喝鸡汤又吃鸡肉,再吃疙瘩,饭菜一并解决了。其实这是一种很经济的吃法,价钱也不贵,因而才在年轻人中流行的。大概因为排队时吹了冷风,砂锅上来时杨紫胃疼,而我对时髦事物也一向兴趣不大。就这样,我们只是每人喝了一小碗鸡汤,那只鸡根本没动。异常肥硕的一只鸡,足有三到四斤(不算水分)。杨紫灵机一动说,“我们打包给可乐送过去吧。”
我们出了小店,打了一辆车,直奔我的工作室,也就是我妈原来的家。
已经有两年多,我没有在晚上去过这栋楼。杨紫在出租车里等我,我提上塑料袋(里面装着那只鸡),奔上楼去。楼道里的照明灯十分昏暗,我心里掠过一个念头:这楼如今也老了,白天的时候还看不大出来……还没有等我想清楚这件事,已经到了工作室门口。我掏钥匙开门,甚至都没有打开房子里的灯,就将塑料袋兜底一抖,那只鸡很沉地落下,滚到地板上。黑暗中我看见可乐白乎乎的一团,过来了,没等她和我亲热,我就将门又带上了,然后冲下楼去。
杨紫问我,“可乐怎么样?”
我说,“没看清楚。”
“怎么会呢,她见到那只鸡不高兴?见到你不高兴?”
“可能她没想到吧,来不及反应我就下楼了。”
“真是的!”
第二天,我来到工作室,已经忘记了深夜送鸡这件事。打开防盗门,眼前的一幕让我赫然,可乐四爪朝天地仰卧在狗窝里,那只条柳编的筐状狗窝几乎被她压塌了。见我来,她毫无反应。关键是那只鸡,已经消失不见了,客厅的地板上到处散落着白色的鸡骨。鸡骨头有大有小,但一概洁净无比,且构造独立。我捡起一小块鸡骨,发现上面一点肉质都没有。可乐吞下了整只鸡,这还不令我惊讶,让我吃惊的是她竟然吃得如此仔细,真的像是人吃的。就算是人大概也没有这样的耐心吧。那些鸡骨头似乎马上可以用来拼装,装成一只整鸡,一整副鸡架。
可乐是一只白狗,但和满地的鸡骨头相比不免暗淡,也许是她鼓凸的肚皮上没有毛吧。一只十斤重的小狗吞食了一只三斤多的鸡……我破例在上班时间打电话给杨紫,报告这件事。
杨紫既没有惊讶于可乐的胃口,也没夸赞她的智力(如此会吃,就像南方人吃大闸蟹一样),只是说,“可乐太可怜了。”
4
杨紫是可乐的妈妈,可乐是她带到家里来的,因此杨紫对可乐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以前,可乐和我妈生活在一起,这就像杨紫生了孩子,因为工作无暇顾及交给了婆婆,无可厚非。我妈去了我哥嫂那儿以后,可乐就成了需要解决的问题。杨紫仍然没有时间带可乐,她得上班,因此目前的格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算是最优选择了。
也就是说白天、晚上两个时间段,其中必有一个可乐需要独处。决定把可乐放在我工作室里,是因为工作室比我们租的房子面积大。再就是可乐从“童年时代”起就是生活在这里的,奶奶也就是我妈虽然不住这儿了,但房子没有变,家还是那个家。
杨紫一再问起,可乐怎么样了?我当然不能说我对她置之不理,对待她就像对待房子里的一件家具。我言之凿凿,小刘每天晚上都会过去,有时就睡在我的工作室,或者把可乐带回自己家里。杨紫将信将疑,没有深究,就像我没有深究每天晚上小刘是否会遛可乐,一个道理。
杨紫表达自己仍然是可乐妈妈,有两点。一是坚决不生孩子,无论我妈或者她父母如何催促、刺探,就是不生。她说,“可乐就是我们的孩子,我已经有女儿了,自己生小孩的事以后再说!”岳父、岳母被气得半死。我妈其实无所谓,她已经有孙子了,正在千里之外尽享天伦之乐。
我则求之不得。一个狗女儿已经让我手足无措了,真要有个人类婴儿我还怎么写作呀。
杨紫做的第二点,是每个周日都会把可乐抱走,送到宠物店去洗澡、剪趾甲、挤肛门腺、美容,领她去公园、草地或者我不知道的地方。如此,我就会清净一天(我没有星期天),写起东西来自然事半功倍,感觉都要飘起来了——无论是所写内容还是人的状态。
所以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和杨紫就像一对离异夫妻,孩子归我,但每周一次对方有权探视,把女儿领走……
局面终于被打破了。杨紫说了那句“可乐太可怜了”之后不久,又抱来一只小狗。她的意思是给可乐找个弟弟,好互相作伴,但正是这一举措使可乐遭受到了平生最严重的打击,说万劫不复也不过分。
屁屁(我起的名字,据说名字越寒碜越好养活)的血统并不高贵,也是杂交的,但却是博美和泰迪的杂交,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点。怎么说呢,屁屁的模样绝对标致,比例极佳,五官俊美到无可挑剔。尤其是他那身柔软的黄毛,摸上去异常舒服,不像别的狗毛很粗糙,又比猫毛蓬松。无论长相、毛色、触感,这样的小狗我都没有见过。如果屁屁是一个人,肯定是明星级别的。他还小,出生不到两个月,那就是小童星了,这就更不得了了。总之屁屁一出场就令人惊艳,百伶百俐,人见人爱……
屁屁来我工作室的第一天,就要往可乐的背上跨。自然跨不上去,个头太小了(他大概只有两斤)。这也就是宣示“主权”而已,狗狗的本能。可乐不无厌恶地走到一边去。至此,姐弟俩相处的模式就固定下来了,毫不夸张地说,终其一生可乐都没有拿正眼看过屁屁,更不用说主动找屁屁玩耍了。
屁屁不同,年幼好动,总是不断过来骚扰可乐。跨不上可乐后背,也没体格和可乐打架,就冲可乐叫嚷不停。于是我的工作室里不免“童音”缭绕,我忙于调解他们的关系,写作自然无法正常进行了。
我抱着屁屁加以安抚,在床上读书时把他放在被子下面。屁屁钻进钻出,但不敢往床下跳,床的高度对他来说充满危险……我甚至也没法读书,就这样无怨无悔地和屁屁玩了一周,毕竟不是长远之计。
一周以后屁屁被杨紫带回家里。我们租的房子虽然不宽敞,但屁屁毕竟是小狗,按照比例我们家还是足够大的。况且现在上班时杨紫也经常带上屁屁,把他放在挎包里,包口露一个小脑袋,人见人爱,杨紫赚足了面子。
“这狗狗也太好看了,长得像你。”同事包括主任说。杨紫知道这是在夸她而不是诽谤她。
买菜的时候杨紫也带着屁屁,逛商场的时候也带着,杨紫的回头率不禁大增。她和屁屁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须臾不离。而我,现在回家也比以前积极了,因为心里惦记着屁屁。一想到他会站在朝南的阳台上,守望下面小区里那条我必经的小道,心头就会禁不住一热。然后我敲门,屁屁早就听见我的脚步声来到门边,也在里面用小爪子扒门……
我克服了去外面遛小狗的心理障碍,每天都会带屁屁去楼下逛一圈。我知道不会有人说:这么个大男人,遛一只宠物狗。看见的人只会说:哎呀,他像个小人儿似的,太可爱了!
我和杨紫都意识到了我们的偏心。反思的结果,我们一致认为问题出在可乐。谁让她不搭理弟弟呢,甚至都不拿正眼看屁屁。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姐弟友好相处,屁屁现在不就还生活在我工作室里吗?我们也有机会好一碗水端平。
“狗狗的嫉妒心太强了,比人都强。”杨紫说。
“没错,”我说,“尤其是可乐。但话说回来,如果屁屁先来我们家,大概也不会理可乐吧。”
“可乐是走失的,来的时候已经一岁多了,屁屁不同。”
“你是说他是你生的?”
“滚蛋!”过了一会儿杨紫又说,“不过也差不多,他来的时候才多大,就像我们亲生的。”
5
五年前,我妈去了南方,因为我哥哥有小孩了,她有孙子了。我妈的计划是,等孙子大一点,她再回来和我们一起过,这里毕竟是她的家乡,有很多老朋友和老同事。开始是孙子太可爱,我妈一再拖延,后来老人家一病不起,想回来也没有了体力。我妈总是说,等身体一好就飞回来,终于没能如愿。
我们的悲痛暂且不论,我妈最终没有回来,对可乐而言却是巨大的不幸,最后的希望破灭了。她有过希望吗?我觉得可乐是有的,也许,直到老死可乐都抱有某种模模糊糊的意识,盼望我妈也就是她奶奶回来……
当我妈病笃,我丢下写作前往哥嫂家陪伴,杨紫周末也会飞过去。屁屁被再次转移到我的工作室,和可乐一起托付给了小刘。那两个月正是屁屁“蹿个儿”长身体阶段,因此,当我们料理完我妈的后事飞回来,他已经长成一只“大狗”了,个头和可乐相仿,却匀称挺拔了很多。我怀着一腔悲痛打开工作室的门,一儿一女向我们扑过来。我对他们说,“奶奶没有了,”同时湿润了眼睛。
老人的离去、孩子们的成长让我悲喜交集。接着,我闻见了一股异常浓烈的气味,就像到了兽笼里,实际上我的工作室已经变成了兽笼。屁屁到处滋尿,在我妈房间的大床中央(我妈去哥嫂那以后,她的房间保持原样,床没有动过,只是在床上罩了一块大塑料布)拉了两截狗屎。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动手打了屁屁。看得出来,可乐高兴坏了。
据小刘说,屁屁天天如此。每天她都会打扫,屁屁又会在我妈的床上拉,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杨紫为儿子辩护,说,“屁屁又没见过奶奶。”她又说,“你不觉得这是他纪念妈妈的一种方式吗?”我完全无语。
之后,杨紫和小刘一道,彻底打扫、清理了工作室。杨紫终于有所发现,“气味不完全是因为你儿子拉屎拉尿,”她说,“可乐来月经了。”
果不其然,地板上有斑斑点点的褐红色污渍。杨紫用拖把拖了三遍。
她拖地时,屁屁被我抱在怀里,可乐退缩到桌子下面。杨紫让她起开,可乐不动,并呲出牙齿发出威胁声。杨紫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用拖把捅了可乐。“你女儿的脾气现在怎么这么坏啊!”她说。
总之,我们回来的第一天,打儿打女,也算是对我妈的一个纪念吧——按照杨紫的说法。
杨紫把可乐、屁屁带到宠物店洗澡,之后她又送可乐去宠物医院做了节育手术。既为了卫生,也不想让可乐怀上屁屁的孩子。“姐弟两个,那样可不就成乱伦了吗?”杨紫说。
一切都回归了平静。屁屁被杨紫带回了家里。他虽然已经成年,个头比原来大了很多(原来两斤,现在八斤左右),但杨紫带他已经很习惯了。杨紫干脆辞掉了报社的工作,一心一意带儿子。“没见你生小孩呀,怎么就有儿子了?”报社同事包括主任很好奇。杨紫也不说破,收拾完东西就含笑离开了。
当时新媒体开始兴起,报纸越来越不景气,离开的人不在少数,但像杨紫这样回家带狗狗的大概绝无仅有。
可乐则留在了我的工作室里。
现在,我和杨紫的分工很明确,一个带儿子,一个带女儿。如果不考虑我每天晚上都回家,早出晚归,我们越发像一对离异夫妻了,儿子归妈妈,女儿归爸爸。每过一段时间,杨紫会来工作室一趟,带走可乐,和弟弟见面,一块儿玩耍。有时也把他俩双双送到宠物店去洗澡、打理。但可乐仍然不理屁屁,屁屁仍然骚扰可乐,一再试图往对方身上跨。
对可乐的不搭理,杨紫不免心生厌恶,而对屁屁的企图她则满怀忧虑。杨紫和我讨论,如果姐弟俩的态度对调一下就好了,可乐爱弟弟,而屁屁躲着姐姐。虽说可乐已经做了节育手术,但万一呢?即使屁屁骚扰可乐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但做出如此流氓的动作,杨紫还是觉得丢人。
如果我也在场(比如偶尔的举家出游),我就会抱开屁屁,对他说,“你丢不丢人啊,按年纪她能做你阿姨了,你一个小伙子,她一个老太太,至于吗!”
“你怎么这么说话,”杨紫竟然责备我,“太伤人了,可乐听得懂的。”
“这不是你想说的吗?”
“就算想说也不能说出来,当着孩子们的面!”
可乐是否能听懂人话我很怀疑。我的意思是,她真的有可能听懂。论智商,可乐显然高于屁屁。比如吃开心果,可乐可以将果壳“剥开”,只吃果仁,分成两半的果壳很完整地撒落在地上。屁屁只会乱嚼一气。可乐吃鸡就更不用说了。
可乐没有屁屁长得好看,甚至还是一个“地包天”,但她有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会说话,就能听懂话,我是这么想的。我甚至觉得可乐能看穿自己的命运,否则的话为什么对屁屁如此嫉妒,已经超出了狗狗的本能……
小时候,可乐爱“啃书”。我的工作室里最不缺的就是书,书籍杂志到处都是,有些直接摞放在地板上。我不理可乐的时候她就去啃书,不禁纸屑纷飞。而屁屁只会啃杨紫的拖鞋。
“如果可乐是一个人,一定是块读书的料,”我对杨紫说,“甚至可以读到硕士、博士……”
说这话的时候我真的看见了一位戴眼镜的小姑娘,貌不惊人,待在教室里埋头苦读。
“那屁屁呢,如果他是一个人?”
“那大概只有去混娱乐圈了。”我说,“一个智商高,一个情商高,都是老天爷赏饭吃啊。”
“说得跟真的似的。”
“难道你不这么觉得吗?”
……
(节选自《山花》2022年第1期)